下载此文档

转发省财政厅.doc


文档分类:办公文档 | 页数:约3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3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3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转发《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和公布取消我省3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的通知成财非〔2008〕41号市级相关部门,高新区及各区(市)县财政局、物价局:现将《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和公布取消我省3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川财综[2006]68号)转发你们。同时,经请示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将我市收费项目中与中央、省取消项目类似或属包含关系的项目予以取消,请一并遵照执行。一、公安部门“居住证IC卡”工本费。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居住证IC卡工本费有关问题的复函》(川财综[2005]9号),“《居住证》IC卡是《暂住证》IC卡的延伸和发展,……外来人口只要申领《暂住证》或《居住证》其中之一即可。”因此,我市“居住证IC卡”应随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取消“暂住证(卡)工本费”而取消。成府发(2008)51号中规定的全市停收时间到期后,以本文件要求为准。二、水利部门“工程定额测定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水利水电、地方电力工程收取定额编制管理费的批复》(川价字非[1994]134号),我市水利部门收取的水利“工程定额测定费”的项目依据、收费标准均参照建设部门的“工程定额测定费”,因此,应随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取消“工程定额测定费”而取消。附件:《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和公布取消我省3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川财综[2008]68号)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物价局二OO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转发省财政厅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3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iris028
  • 文件大小23 KB
  • 时间2020-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