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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驳回复审案例分析.docx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5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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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劲翔 福建劲翔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一言九鼎 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知识产权诉讼、著名/驰名商标认证代理、ISO体系认证“非喝不渴”商标驳回复审案例分析案情介绍:美国可口可乐公司于2001年7月23日在第32类“水(饮料);有味水;矿泉水;汽水;无酒精饮料;能量饮料;运动饮料;果味饮料;果汁;制饮料用制剂。”商品上向商标局提出“非喝不渴”商标的注册申请,2002年8月13日商标局以第ZC1981056BH1号商标驳回通知驳回,驳回理由是“非喝不渴”属于“非独创性的广告宣传用语,用作商标缺乏显著特征”。可口可乐公司不服商标局的上述驳回决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经过评审之后,认为“非喝不渴”在某一定程度上具有独创性,而且没有足够的原因和证据证明该商标中的中文文字已经成为用于特定商品的流行的广告用语,遂作出复审决定,予以“非喝不渴”商标初步审定并公告。“非喝不渴”商标2005年02月28日被核准注册。复审意见:在该《复审理由书》中,我们应当从字音、字义、字形和整体构思以及消费者消费常识和消费经验的角度分析评判,说明申请商标“非喝不渴”具有独创性,完全符合“具有独创性的广告语”的要求,具有显著性,不仅能起到区分商品/服务来源的作用,而且有效的联系到该商标所使用的商品,应被授予商标专用权。从“非喝不渴”的字音看“非喝不渴”文字具有以下发音特色:① “渴”是“可”的巧妙谐音,易于记忆;養劲翔 福建劲翔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一言九鼎 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知识产权诉讼、著名/驰名商标认证代理、ISO体系认证②“非喝不渴”运用了押韵、对仗以及双重否定的修辞方式,读来短促有力、琅琅上口,便于消费者准确、有效的记忆。因此,从字音上看,中请商标具有显著性。从“非喝不渴”的字义看“非喝不渴”在字义上综合、有机地运用了双重否定和双关的艺术表现方式,创造性地运用了“逆反式”的广告宣传艺术,用艺术手法创造了一个能为消费者所识别的独创性广告语,具有当然的显著性。从“非喝不渴”的字形看“非喝不渴”字体为艺术化的美术字体殓,整体排列也配合字义,突出“非”与“不”,“喝”与“渴”的整体对仗。商标整体构造活泼生动,很容易引起消费者的注意,从而与一般字体的商标进行区分。因此,从字形上看,申请商标也是具有显著性的。从消费者的消费常识和消费倾向看“非喝不渴”商标申请人可口可乐公司作为全球性运营的跨国大公司,其系列饮料产品风味独特、历史悠久,深受消费者的青睐。可口可乐公司的产品和广告语本身就作为强有力的、有效的文化信息载体,在全球范围内传播着时尚的“可口可乐”文化。以独特的可口可乐风格包装、并标有独创性“非喝不渴”商标的新兴饮料产品,自然会深深地吸引消费者的眼球,从而将其与其他公司的饮料产品区别开養劲翔 福建劲翔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一言九鼎 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知识产权诉讼、著名/驰名商标认证代理、ISO体系认证来,其显箸性不言而喻。审理结果商标评审委员会经过评审之后,认为“非喝不渴”既不是标准的中文短语,也不是通常或日常用语,并在某一定程度上具有独创性;而且,没有足够的原因和证据证明该商标中的中文文字已经成为用于特定商品的流行的广告用语。遂于2004年10月11日作出复审决定,予以“非喝不渴”商标初步审定并公告。“非喝不渴”商标2005年02月28口已被核准注册。有特色的广告能为企业树立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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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