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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件 农转用(征收)报批培训材料.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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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农转用(征收) 报批知识培训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
一、农转用(征收)报批的依据及条件
1、依据
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依据是国土所出具的实地踏勘表和土地利用规划局部图,是否符合城市规划的依据是规划分局出具的同意选址意见。
选址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情况为:涉及基本农田的、涉及圈外耕地、林地、园地、水面的。选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情况为:选址在建设用地、建设留用地和待置换用地区的。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
⑵、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国家为控制短时间内建设大量占用农用地,造成耕地快速减少,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明确年度农转用数量。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才可农转用。具体年度计划主要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具体分为三种:
①、农转用计划指标:由国家在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过程中,根据国家、省重大基础设施即交通、能源、水利和军事设施用地和各地城镇村建设用地的需求,下达给各地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②、土地整理折抵指标额度:是因土地整理新增耕地面积按比例折抵建设用地指标而来,是由省政府下达给各市(地)、县(市),主要用于城镇村建设等。该指标今年已暂停下达。
③、建设用地复耕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是按建设用地复垦新增耕地等面积计算而来。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
2010年农转用指标下达情况:
2010年5月11日,省厅下达我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3511亩,其中农用地3191亩,含耕地2270亩。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
⑶、建设用地供应政策。
对国家鼓励投资的建设项目,应当优先为其办理农转用;国家明确禁止投资的建设项目,要禁止为其办理农转用;在农转用指标紧缺的情况下,应当优先保证国家重点急需建设项目的用地。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
2、农转用和征收报批的条件
⑴、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⑵、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⑶、履行耕地占补平衡的义务
⑷、符合国家建设用地供应政策
⑸、完成集体土地征收前期工作,即完成“告知、确认、听证”工作
⑹、其他条件:符合城市规划等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
二、农转用(征收)相关知识
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农用地可分为:耕地、园地、林地等。 农用地转用是现状的农用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规定的批准权限报批后转变为建设用地的行为。又称为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农用地转用是《土地管理法》重要的内容,也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许多国家控制建设用地增长,保护农用地尤其是耕地普遍采用的手段。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
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原)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



耕地
园地
林地
草地
交通用地(农村道路)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沟渠、坑塘水面)
其他土地
(设施农用地、田坎)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
3、征收
征收土地,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并给被征地的农民集体和个人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简称“征地”。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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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8-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