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坡道设计规范
(一)
直线式坡道,坡面宽大于1200,坡度小于1:12;
折返双坡道,坡面宽1200,坡度为1:12,坡道起点和终点及休息平台深度为
1500.
L坡道,弧形坡道,U形坡道,折返三坡道,坡面宽1200,坡度小于1:12,坡度起
点和终点及休息平台深度为1500;
台阶及坡道组合体,适适用于建筑路口,城市广场等地面高差较大地段。节省用地,方便通行,观赏效果很好。坡面要平整而不光滑,宽度要大于1200,坡度要小于1:12,其它由设计人定;
轮椅通行坡度在不一样坡度时对高度和水平长度限定:详03J926第20页表格,
备注为:
1. 1:12坡道为建筑物坡道最低标准。
2. 1:6坡道轮椅使用者双手推进二次后,前面小轮就可达成水平部分。
3. 为了安全通行,大于1:12坡道应有帮助者推进轮椅上下行。
(二)
供残疾人使用门厅、过厅及走道等地面有高差时应设坡道,。
每段坡道坡度、许可最大高度和水平长度,。
坡道坡度(高/长)
1/8
* 1/10
1/12
每段坡道许可
高度(m)
每段坡道许可
水平长度(m)
,应在坡道中间设休息平台,。
坡道转弯时应设休息平台,。
在坡道起点及终点,。
,两段坡道之间扶手应保持连贯。
坡道起点及终点处扶手,。
坡道侧面凌空时,在栏杆下端宜设高度大于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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