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电大党发[2012]5号
黑龙江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开展
“以案明纪 以案促廉“ 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加强全校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增强党员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推进反腐倡廉建
黑电大党发[2012]5号
黑龙江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开展
“以案明纪 以案促廉“ 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加强全校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增强党员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宗旨、坚定信念、严于律己、弘扬正气,以优良的党风、政风推动我校开放大学建设和高职教育健康快速发展,根据省委高校工委(黑高工委字【2012】6号文件)部署与要求,学校党委决定以“葛文君、杜有受贿案”为基本教材,在全校党员干部中开展“以案明纪、以案促廉”警示教育活动,现将开展活动的方案发给你们,请各党支部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黑龙江广播电视大学开展“以案明纪 以案促廉”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中共黑龙江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
主题词: 警示教育 活动 通知
黑龙江广播电视大学 2012年3月5日印发
打字:刘红彬 校对:张庆家 共印:10份 存档:3份
黑龙江广播电视大学开展
“以案明纪 以案促廉”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校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增强党员和领导干部廉政勤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努力为学校改革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学校党委决定在全校党员干部中开展“以案明纪、以案促廉”警示教育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推进学校惩防体系建设为重点,以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为目的,利用“葛文君、杜有受贿案”反面题材,用身边人、身边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促进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法纪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促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为学校改革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范围与时间安排
参加人员范围:为全校党员干部和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时间安排:2012年3月 12日至5月底。
三、活动步骤、形式与内容
警示教育活动分为两个阶段,以支部为单位组织进行。
深入学****提高认识阶段(3月12日—4月10日)
此阶段主要以学****和座谈为主,各党支部要组织所属党员干部深入学****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关于葛文君、杜有受贿案的剖析报告》。通过学****深刻认识葛、杜二人违纪违法行为对组织、社会、家庭、个人的严重危害,从而进一步增强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意识,自觉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在深入学****基础上,各党支部可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座谈会等形式,结合部门工作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组织大家对葛文君、杜有为何走上***道路进行深入探讨,深刻剖析葛文君、杜有等领
串行接口标准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