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Q杜绝销售人员私自代收货款现象的通知.docEQ杜绝销售人员私自代收货款现象的通知
EQ杜绝销售人员私自代收货款现象的通知
1 / 1
EQ杜绝销售人员私自代收货款现象的通知
关于杜绝销售人员私自代收货款现象的通知
各部门:
公司长期以来一直存在销售人员私自代收货款现象,对公司的财
政和账务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影响, 为杜绝此类不良现象, 特制定相应规定,具体如下:
一、任何销售人员,不得私自接收货款,包括接收现金,用个人银
行账号、微信和支付宝等收款。如有违反,每次处以 50 元罚款;金额大于 1000 元的将处以货款金额 10% 的罚款。遇特殊情况的,必须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并知会公司财务部,经财务部批准方可执行。
二、各销售人员名下的应收款, 由其本人负责向客户催收, 除合同规定有账期的, 其余款项不得逾期超过一个月。 逾期一个月以上不处理
的,公司有权责令其限期回收,并有权视金额大小给予责任人 50-100 元的罚款。
三、公司严禁销售人员私自代收货款, 如有代收款情况的必须出具
《代收款授权书》 。若客户未能将货款交付到公司账户或付给拥有《代
收款授权书》 的人员,公司对此款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后果由客户自
负。
其余均按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办法》执行。
特此通知!
总经理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七月七日
EQ杜绝销售人员私自代收货款现象的通知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