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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注会税法讲义_第3章_消费税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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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注会税法讲义_第3章_ 消费税法第三章消费税法◆考情分析本章是《税法》考试的比较重要的税种之一。在以往的税法考试中,本章各种题型均会出现,特别是综合题,每年都会有与增值税、甚至是企业所得税结合的题目。本章在 2009 年《考试大纲》中能力等级 1-3 级均涉及,考试中单选题、多选题、计算题、综合题都会出现,预计 2009 年本章涉及的考试分数也应在 5-10 分。◆本章内容: 8节第一节消费税基本原理第二节纳税义务人第三节征税范围第四节税目与税率★第五节计税依据★第六节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七节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第八节征收管理◆新《消费税暂行条例》主要的修订: 1.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中, 包括从量定额征收的消费税,即: 组成计税价格= (成本+ 利润+ 自产自用数量× 定额税率) ÷( 1- 比例税率) 或组成计税价格=( 材料成本+ 加工费+ 委托加工数量× 定额税率) ÷( 1- 比例税率) 2.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地点有修订调整: 以一个月为一期缴纳税款的,纳税期限从次月 10 日内调整为 15 日内。第一节消费税基本原理一、消费税概念我国现行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它选择部分消费品征税,因而属于特别消费税。二、我国消费税的特点(一)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二)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三)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且税负差异大(四)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五)税负具有转嫁性【例题·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消费税特点的有( )。 A. 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 B. 征税具有普遍性 C. 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 D. 税负具有转嫁性[ 答疑编号 911030101] 【答案】 ACD 三、消费税的作用(一)调节消费结构(二)限制消费规模,引导消费方向(三)及时、足额地保证财政收入(四)在一定程度缓解了社会分配不公四、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关系: 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区别: 1. 两者范围不同: 2. 两者与价格的关系不同:增值税是价外税,消费税是价内税。 3. 两者的纳税环节不同: 消费税是单一环节征收, 增值税是在货物所有的流转环节道道征收。 4. 两种的计税方法不同:增值税是按照两类纳税人来计算的,消费税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应税消费品来划分。消费税与增值税的联系: 1. 两者都是对货物征收; 2. 对于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商品, 征收消费税的同时需要征收增值税,两者计税依据是一致的。第二节纳税义务人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义务人。【例题· 多选题】下列单位中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有( )。 A. 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除外)的单位 B.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 C.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 D. 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 答疑编号 911030102] 【答案】 ABC 第三节征税范围四个环节: 生产、委托加工、进口、零售, 指定环节一次性缴纳, 其他环节不再缴纳。一、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三、进口应税消费品消费税与增值税哪些方面存在交叉: 【例题· 单选题】( 2008 年)下列各项中,应同时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是( )。 A. 批发环节销售的卷烟 B. 零售环节销售的金基合金首饰 C. 生产环节销售的普通护肤护发品 D. 进口环节取得外国政府捐赠的小汽车[ 答疑编号 911030103] 【答案】 B四、零售应税消费品: 只有金银首饰( 含镶嵌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 新增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有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 具体要求: 要素规定注释征税范围仅限于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不符合条件的,仍在生产环节交纳消费税的金银首饰税率 5% 对既销售金银首饰, 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 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10% );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计税依据一般规定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 17% ) 计税依据具体规定 1. 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 2. 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 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 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3. 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按受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4. 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销售金银首饰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第四节税目与税率一、税目消费税征税范围可以概括为: 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从消费税的征收目的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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