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车购税征收管理的思考.doc强化车购税征收管理的思考车辆购置税自XX年1月1日起由国税部门负责征收以来,各级国税部门与交通、农机等部门密切配合,各项工作已经顺利开展。但随着形势的发展,车购税征管中的一些问题日渐突出,应引起国税部门和上级机关的高度重视。一、目前车购税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纳税意识比较淡薄。车购税开征以来,税务机关在税收宣传上力度不够,社会了解程度不高。尤其是县级部门管辖的“三小”(农用车、摩托车、挂车)车辆,大部分车购税纳税人为自然人,他们对税法了解甚少,纳税人自觉申报纳税的意识缺乏。国税部门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措施。车购税仅仅靠国税部门的一个车购办部门负责征收,没有形成征管查的合力。国稅部门负责车购税的时间短,缺乏相应的管理手段和配套的制度措施,坐等纳税人上门申报纳税、被动管理的“粗放式”模式与点多面广分散的税源现状不适应。法律没有授予税务部门上路检查权,使车购税检查环节出现空档,被一些车辆购置者利用。协稅护稅网络没有真正建立。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车辆注册牌照的前提条件是对购置车辆办理完税或免税事宜。费改税以后,有的地方交通部门不再将车辆购置税作为办理营运证、注册牌照的必须前置程序。有的为争取车辆上牌或办理营运手续的数量,在纳税人不提供完稅证明的情况下,为县域外的车辆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或办理营运手续。客观上助长了“三小”车辆纳税人偷逃车辆购置稅愈演愈烈。车购税计税价格与实际不相符。由于部分车辆的计税价格与市场交易价格偏差大,致使部分车辆购置人按应税车辆计税价格纳税很不情愿,挫伤了部分纳税人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二、加强车购税管理的几点建议针对国税部门,建议:加大税法宣传力度,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车购税宣传,借助电视、广播、网络等公共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税法,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自觉性。加强征管力量,加强科学管理。设置相对独立的车购税管理机构,充实管理人员,加大业务培训。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月底自动接收各车辆销售单位机动车销***信息、公安车管部门和农机部门新注册牌照情况信息、交通运管部门新办营运手续信息等功能。强化源头控管,积极探索委托代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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