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文科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外拨申请单社科处、财务处:本人负责的项目,项目编号为:。根据本项目合同书及经费预算,本项目须与单位开展合作研究,请同意将此项目经费卡(卡号)中的万元(小写)项目经费直接转拨该合作单位。转拨经费:万元(大写);收款单位;开户银行:;银行帐号;收款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年月日学院(研究院)意见:社科处审核意见:社科处负责人签名:社科处盖章:年月日附件:非关联性声明本项目组此次开展的科研业务协作,项目负责人及其家庭成员与科研业务协作单位之间,不存在投资控股关系,也不存在其他直接经济利益等关系。声明人(项目负责人):年月日说明及其他需附材料:涉及经费转拨必须与转拨单位订立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转拨经费额度、拨付方式、开户银行和账号等条款办理,并经学院(研究院)、科研管理部门、财务处审批后执行。合作(外协)单位是公司、企业的,应提供收款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合作(外协)单位是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公益性组织的,应提供收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等相关资料。项目负责人对协作业务的真实性、相关性负责,并向科研管理部门签订与协作单位之间非关联性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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