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娄葑医院
关于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及培训班的规定
专业技术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及培训班是了解、掌握国内外最新知识及学术动态、交流临床经验的重要途径。为合理利用医院的教育经费,达到既节约开支,又能收到继教效果的目的,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对专业技术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及培训班作如下规定:
1、各科选派外出参加学术会议或培训班的人员原则上为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参加省外学术会议的人员原则上要求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为科室负责人。
2、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为科室负责人参加省外学术会议原则上1年不超过1次,省内1年不超过3次;中级职称人员参加省内学术会议1年不超过2次,否则不予批准。
3、外出参加会议的人员,经科室主任同意并在会议通知上签字,报医教科审批。
4、计划外指标原则上不予批准,确因工作开展需要参加各类提高班或培训班,应由本人写出申请,科主任签署书面意见后报医教科审核,再提交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5、如因职称晋升等原因需参加学术会议获取学分者,由本人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所在科室负责人签批后,报医院统筹安排。
6、对无故屡不参加院内各种学术活动的人员,将取消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资格。
7、在风景名胜区、旅游区、特区举办的学术活动,或旨在安排观光游览的学术活动均不予批准参加。
8、医院每年下达的外出学****计划,各科室应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原则上不突破计划指标。为更好地促进重点专科及人才建设,医院在下达学术活动计划指标时,对省、市级重点专科给予政策倾斜,对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外出参加学术会议仍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9、学术会议经费列入所在科室支出。
10、此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医教科
20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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