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类型及选择
合同的分类
按合同主体分:
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与承包商签订的合同;
按承发包方式分:
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合同,单位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
按计价方式分:
固定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概念和形式
总价合同概念:
总价合同是指支付给承包方的工程款项在承包合同中是一个规定的金额,即总价。它是以设计图纸和工程说明书为依据,由承包方与发包方经过协商确定的。
总价合同的主要特征:
一是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承包方实施全部工程任务,按承包方在投标报价中提出的总价确定;
二是拟实施项目的工程性质和工程量应在事先基本确定。显然,总价合同对承包方具有一定的风险。
采用总价合同注意事项:
必须明确工程承包合同标的物的详细内容及其各种技术经济指标,一方面承包方在投标报价时要仔细分析风险因素,需在报价中考虑一定的风险费;另一方面发包方也应考虑到使承包方承担的风险是可以承受的,以获得合格而又有竞争力的投标人。
总价合同分类:
(1)固定总价合同
工期短;报价高;使用最普遍;
(2)调值总价合同
工期1年以上的项目使用;调价方法(文件证明法、调价公式法);
(3)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
合同总价=∑分项工程单价x分项工程量;
占用时间长,延长设计周期,招标准备时间长;
(4)管理费总价合同
需明确具体管理工作范围;
固定总价合同中承包商的职责
1)以固定的总价完成一个完整的工程
2)承包商应承担的投标风险
3)与工程变更相关的职责
4)施工组织和方法
5)承包商的其他责任
6)聘请一位全职的现场项目经理
7)承包商的缺陷弥补责任
8)承包商未获得付款后责任
1)业主的主要职责
提供工程相关资料;支付承包商工程价款;
2)工程缺陷弥补
3)业主终止合同
NOTE:业主准备终止合同时,必须是承包商正在或即将违反合同;
4)误期损害赔偿
1)设计师的地位
提供证明支付给承包商,在固定总价合同中没有任何职责;
2)设计师的解释或指令
公正,与合同意图和合理推断一致;
3)设计师或其代表的现场工作
访问现场,检查工程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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