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用药中存在的问题及几点对策的思考
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是党和政府非常重视的问题, 更是我们药监队伍的根本职责。自从国家局开展两网建设以来,并随着“新农合”的广泛
开展,农村用药安全得到明显改善, 人民用药
健全,给这些不法分子有空子可钻, 也给药监执法者造成一定的监管难度。 如常见的从非法渠道购入药品案件中, 案件当事人通常无法当场提供购入凭证, 药监执法人员对嫌疑药品采取了查封扣押强制措施, 而由于法律没有对举证期限作出相关规定,案件当事人在任何时间补交的购入凭证, 只要是有效的凭证, 药监部门就要依法解除查封扣押和撤案。 即便当事人未能在案件处理期间提交凭证, 而在行政诉讼时再行提交相关凭证,如果凭证有效,药监部门还要承担败诉风险。而乡镇医院药品代购分发的药品会流向农村社区服务站,最终到人民群众手中,
从而导致药品质量存在隐患。 有的零售药店打着药品批发公司的幌子, 超范围批发药品,甚至开具假的票据, 提供假的证明材料, 而我们稽查时又必须去协查上述材料的真伪, 延长了办案时限, 增加了办案成本。 有的乡镇医院代购分发超范围把药品批发到其他乡镇去, 有的药品批发企业走票, 搞体外循环, 有的零售药店出租柜台、证照。都导致了药品采购渠道的混乱, 增加了我们稽查人员工作量。3、用药单位和经营单位质量管理仍然隐患不少。我县医疗机构数量众多,
安全用药隐患不少, 尤其是一些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 大部分由原村卫生室改制而成。由于农村医疗机构基础比较薄弱, 医疗条件和技术素质参差不齐, 规范化验收合格后又出现了反弹回潮的迹象。 药械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设施条件不能保证药品在贮存期间的质量。 当前,药品经营企业都基本通过了 GSP认证,而医疗机构只须获得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就有了药品配用的市场准入资格, 药库存贮条件简陋,库存条件差,缺少必要的设施设备, 部分药品存储条件不合格,
导致药品质量发生变化,像大部分抗生素类注射剂有要求 20 一下保存,有的甚至要 2-10 保存,可大部分用药单位都放在常温下。一些农村医疗机构在管理上普遍存在着重医轻药的倾向,药品管理在医疗机构管理中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农民用药安全不能从根本上得到保障。
、农村药品监督管理网络监督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农村药品市场是药
品流通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农村药品监督、 供应网络建设, 是解决农民用药安全问题的治本之举。 经过几年的努力, 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已初步建成,农村地区药品规范化管理逐步走向成熟。 但由于协管人员的药品监管知识缺乏,而且这支队伍量大面广,难以真正发挥其全方位、广覆盖的监督作用。
、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宣传违规现象比较严重。我国目前的药
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督体制中监管主体多,方式和渠道多,导致监管
效能弱化。对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作为广
告管理机关的工商部门缺少相应的专业人员, 对违法药品、 医疗器械、保健食品
广告不易及时辨别发现, 无法及时制止, 而药监部门发现违法广告要移送到工商
部门处理,没有主动权,监管不能到位。加上新闻单位广告部往往是承包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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