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
依照党章第一章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必要编入党一种支部、小组或其她特定组织,参加党组织活动,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要参加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不容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特殊党员。”这里明确指出党员领导干部必要编入一种党支部及小组,参加党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同步还必要参加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接受党组织监督。教诲系统党员领导干部是指本单位党支部正副职党员同志。为此特制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党员领导干部必要参加本支部民主生活会
(一)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民主生活会,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二)在党支部或党小组民主生活会上,党员领导干部应遵守党员民主生活会关于程序和规定,并带头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起到表率作用。不得以公务理由请假或缺席。
二、党员领导干部必要参加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一)党员领导干部还必要参加党支部委员会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学期召开一次,普通是在学期结束先后召开。为保证全体与会人员参加会议,应尽量把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安排在各与会人员没有公务时间内,确因公务因素无法参加,必要认真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要以其她形式弥补。
(二)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之前要认真做好准备,议题要提前一周告知,每次会议要重点解决一两个突出问题,每个与会人员要做好书面准备。民主生活会召开时间、地点和议题应提前报上级党组织。会上要做详细记录,会后要将资料整顿齐全报上级党委。
三、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规定
(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应以“三讲”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引,环绕学****思想、作风、廉政、守纪等方面问题,报告思想状况,进行对照检查。民主生活会要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有力武器,开展积极思想斗争。要联系思想实际、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检查,讲党性,讲原则,克服好人主义思想。
(二)制定切实可行整治办法是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重要环节。对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和会上检查出来问题要逐个研究,对的确可以解决或整治问题要制定相应办法,责任到人,狠抓贯彻。会后对整治办法贯彻状况要跟踪检查,问题解决得不好或没有解决,要分清责任,提出批评,限期改正。
(三)对每次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后要向本单位群众进行通报并及时报局党委。
公明街道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
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增强党性观念,依照《党章》及党员领导干部管理关于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党员领导干部,涉及: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副主任、办事处副主任。
第二条 双重组织生活会指党员领导干部既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又参加党工委单独召开民主生活会。
第三条 党员领导干部必要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准时参加组织生活。党内不容许有任何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特殊党员。
第四条 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是切实加强党建工作重要举措,是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在各项工作中先锋模范作用有效途径。通过参加双重组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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