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尘系统治理制度
1、地面建有容量不小于200立方米永久性水池,并设有同容积的备用水池,满足井下的用水量要求,冬季有防冻措施。
2、防尘用水管路应铺设到所有能产生和堆积粉尘的地点,皮带巷管路每隔50米、其它巷道管路每隔100米设置一个三通阀门。机电硐室、压风机房入口、***库入口50米范围内必须设置一个三通阀门。
3、防尘用水系统中必须安设过滤装置,保证水的清洁,水中悬浮物含量不得超过150毫克/升,,水的pH值应在6—。
4、主管路直径不小于159mm, 干管路直径不小于108mm,支管路直径不小于55mm。管路直径的选择必须满足各地点的防尘用水需要。
5、所有防尘管路原那么上与巷道内的电缆应分别悬挂在巷道的两帮,但必须在一帮悬挂时,防尘管路必须悬挂在电缆小方,。
6、大巷、采区管路必须上架(上钩),;工作面及其它地点的管路可用铁丝进展吊挂,。每根管路的固定点不少于两处,吊挂牢靠平直。
7、防尘管路每隔300米及分岔处必须设置操纵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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