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古代的官媒制度
摘要:官媒制度是中国古代的一种特殊制度。自周至清末,这一制度一直存在,并对中国古代社会起着重要的影响。本文将从官媒的含义与起源、职责,官媒制度的发展演变以及产生这一制度的原因几个方面对官媒制度进行探讨。
关键词:媒妁;官媒;婚姻;制度
媒妁文化是中国婚姻文化中非常有特色的一部分,《诗经》云:“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男女若想缔结婚姻,必须有媒人作为中介,以促成婚姻。“明媒正娶”被人认为是婚姻合法性的一个重要标志。
《史记》中记载,襄王即位后,立太史敫的女儿为王后,并生下儿子。然而太史敫却认为:“女不取媒因自嫁,非吾种也,?@吾世。”并终身不与女儿见面。古人对“媒”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
关于古代的“媒妁文化”,前人多是将其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探讨,对官媒的专门研究却并不多见。本文将立足于官媒这一特殊制度,结合前人研究综述及古籍中的相关记载探讨这一制度。
一、含义与起源
《说文解字》记载:“媒,谋也,谋合二姓”;“妁,酌也,斟酌二姓也”。可见“媒”、“妁”二字都是促成婚姻的的意思。
关于“媒人”,最为人熟知的是女性且没有官职的形象,即“私媒”,然而在中国历史上,还有一种由朝廷专门设置以管理百姓婚姻的媒官,称为“官媒”。官媒这种体制在周代就已产生。“有媒氏职,是天子之官,则诸侯之国亦有媒氏,传通男女,使成婚姻,故云媒氏也。”“媒氏”就是中国历史上有记载以来的最早的官媒。
二、主要职责及人员设定
对媒官职责的介绍,《周礼》中尤为详细。这里就以此为例,简析媒官的主要职责。
(一)记录信息,促成婚配
“媒氏,掌万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凡娶判妻入子者皆书之。”
《礼记》中记载:“三月之末……父执子右手,咳而名之。”子生三月,为其取名。然后媒氏要记录新生儿的出生年月和姓名,《白虎通义》解释:“男三十筋骨坚强,任为人父。女二十肌肤充盛,任为人母,合为五十,应大衍之数,生万物也。”待男子三十,女子二十还未成婚之时,促其婚嫁。
但凡已经娶妻嫁人的,则必须要在媒氏处予以登记,以免日后婚配出错,同时也可作为婚姻出现变故之时,诉讼的佐证。
(二)会令男女
“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
仲春之月,?r忙之前,是男女结婚的好日子,而这个时候,如果有私奔的情况也会不加以禁止。可见仲春之月,礼数也会相对轻松一些。也由此,《诗经》中男女相会的事情多发生在仲春之月,如“野有蔓草,零露?`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m我原兮。”
(三)处罚违令者
“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
对于男女尚未成婚的,媒氏的职责就是帮助他们成婚,这一点与私媒无他。但是如果无故而不嫁娶,那么官媒就可以处罚男女,这是官媒与普通私媒之间最大的区别,即官媒具有国家强制性的职能。而这一点是后世历代皆有规定的。如汉朝“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刘宋时“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关于婚嫁年龄的规定和逾岁不嫁的处罚,各个朝代会有所不同,但就其性质,却都是一样的。
(四)监督聘礼规格及****俗
“凡嫁子娶妻,入币纯帛无过五两。禁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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