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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书法的“工”与“拙”及当代书法审美追求之“误区”.doc


文档分类:文学/艺术/军事/历史 | 页数:约15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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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书法的“工”与“拙”及当代书法审美追求之“误区”
  书法是借助汉字书写创造形象的艺术。书写作为一种对书法创作起决定性作用的创作手段,自始至终地贯彻于整个书法创作的过程中。既然是书写,就要讲书写的技能功夫;既然是艺术创造,就要讲形象创造的审美效果。不是每一个人写的汉字都可称作书法艺术,也不是每一个能用毛笔写汉字的人就可称为书法家。即使是书法家,也不可能保证其笔下的每一件作品都能成为艺术品。同样是书法家,也有艺术创作水准高下之别,有创作能力优劣之分。同样是古代名帖,有的是以“工夫”取胜,有的更是以“天然”取胜。甚至还有些书作,初见之人不甚爱,但愈看之久,愈觉韵味无穷。南朝王僧虔《论书》中讲“纤微向背,毫发死生。工之尽矣,可擅时名”,论的是“书工”对于书法的重要作用。唐李世民盛赞王羲之书法“点曳之工,裁成之妙”,“尽善尽美”(1)也是以讲求书写“工夫”为美。可是到了宋代,欧阳修却一反传统认识,提出“寓其心以消日,何用计其工拙”。(2)黄山谷甚至说“凡书要拙多于巧”(3)。清人刘熙载说得更玄乎:“不工者,工之极也。”(4)这就产生了一些问题:书法究竟是讲求“工”还是追求“拙”?在书法审美中,“工”与“拙”是二元对立的矛盾还是矛盾中的两个方面?以“工”求“拙”与“不工”之“工”是不是一回事,它们之间有何种联系和区别?尤其是如何看待当代书法创作中出现的
“不计工拙”或以拙朴、粗率为美的追求?……工与拙,看似简单却又复杂深刻的问题,很值得研究思考。
  
  一、工拙的内涵及其认识的历史
  
  工、拙的词义本身并不费解。工,是擅长,善于之意,指人在生存发展的社会实践中掌握的某种技能和本领;拙,是笨的意思,指人从事某项活动,操作某项事务不灵巧。二者的本义,是相对立的概念,所指的是技能功夫的优劣、好坏。而技能功夫往往通过行为效果显示出来:诗写得好,人谓之工诗;文章写得好,人谓之工文;人有写字作画之长,人谓之工书画。仅以书画而论,绘画的不善于摹拟客观事物、表现客观事物的状貌,写字的不能合理摆布间架结构,人们将不以为工,而以为拙。――这是从技能层面上讲的,“拙”是低层次,“工”是高层次。技能通过实践磨炼可以由拙到工,断不会由工到拙。
  但是,从审美层面分析,“工”是指功夫深,技能高,在用技上得心应手,达到的目的效果好,人们以其用技行为展示的过程、显示的效果为美。庖丁解牛,未必需要“合桑林之舞”,而钢琴演奏家却必须在其手指间弹出流畅婉转的音乐。前者为实用,后者为审美。与“工”相对应的是“不工
”,指技能掌握不够,在用技上不熟练,其用技行为所展示的过程、显示的效果不美,甚至人以为“丑”。而“拙”,既有其与“工”相对应的“不工”的一面,又有其与“工”相联系的一面:用技笨拙,效果生硬,显示不出生命活力,人们以之为丑。无技能所显示的“拙”,不具有审美意义;用技娴熟灵巧而又不露痕迹之“拙”,是在艺术表现中所追求、所流露出的一种拙朴自然之趣,富有生命的情性意兴,人们体味它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用技之美,其所具有的审美内涵更隽永、更丰富,更有价值意义。
  工、拙作为书法的审美概念,历来在书法的品评鉴赏中被广泛运用,而且在不同历史阶段,其内涵有所不同,并随时代审美心理和书法发展现实的变化而发展变化。
  首先分析“工”。
  什么叫“工”呢?陈方既先生在其《中国书法精神》中作了概括:“不仅挥写能见笔力,点画撇捺,随意写来,得心应手,不失规矩,甚至临仿古人之迹,几能如灯取影,毫发不爽……”(5)剖析其内涵应包括四个方面:
  第一,“工”指的是书写的技能功夫。书法是用毛笔书写汉字的基本方法,它需要用技作保证。字写得平正、整齐、美观漂亮,就是“工”。在南北朝时期,工书者均以“善”、“能”、“工”见称。南朝宋羊欣《采古来能书人名》中称“秦狱吏程邈,善大篆”。“王洽,晋中书令、领军将军,众书通善,尤能隶、行
”。北朝王忄音云“晋世以来,工书者每以行书著名”(6)。“工”是书写行为能力的现实,即用笔、结字、利用和驾驭工具材料的能力。绘画可以反复修饰,文章可以反复修改,而落笔成字,却毫无保留地显露出手上的技能功夫。历史上的书家都很重视书写技能的培养和磨炼。相传张芝衣帛,必先书而后染;苏东坡也以“笔成冢,墨成池”而自负。等等这些,都被后人奉为勤学苦练的楷模而津津乐道。
  第二,“工”展现出书写的审美效果。具备书写技能,掌握书写方法的人,所成之“迹”,有立体之感,含运动之势;所成之“字”,点画工谨,结构精到,即可谓之“工”。韦诞云:“杜氏杰有骨力,而字画微瘦。惟刘氏之法,书体甚浓,结字工巧,时有不及,张芝喜而学焉,专其精巧,可谓草圣。”(7)在书法作为实用文化工具存在的历史阶段,字要写得工稳、谨饬、精妍,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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