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研究农产品品牌路在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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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农产品:品牌之路在何方?
陈晓南
一、丽水农产品品牌现状:“三多三小"
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是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而且是一个地区的支柱产业,与当地的农业、农村、,农产品品牌从无到有,逐步发展。据调查,1998年我市已经注册的农产品商标为37个,2003年6月底为149个,到2008年底止,全市茶叶、水果、蔬菜、食用菌、畜禽、水产等支柱产业已经注册的商标有 ,在商标注册数量大幅度增加的同时,出现了诸多问题,突出表现为“三多三小”的基本特征:
个,省级著名商标 个,丽水市著名商标 个。可以说,几乎还没有一个农业品牌具有“纳爱斯”、“娃哈哈”、“汇源果汁”、“农夫山泉"等品牌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是产品品种多但批量小。丽水地处浙闽山地,平原、河谷、盆地、丘陵、低山、中山,,100米河谷平原与盆地为典型的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带,温暖湿润、四季分明,海拔每上升100米,年均温度下降0。58℃,250-650米,即为北亚热带气候带;650米以上,,也决定了我市农产品品种多而批量小,加上季节性很强,适宜加工的农产品批量更小.
三是生产者多但实力小。从种养业来说,基本上是千家万户小规模生产;从加工和流通业来说,基本上都是小企业和个体户,普遍实力不强。
二、品牌纷争,严重影响经济发展。
“三多三小"并非个别现象。本是同根生,相煎常太急。驰名中外的金华火腿20多年来品牌纷争不断。金华火腿始于唐,至今已有1000多年历史。明代成为朝廷贡品,清代开始外销日本、东南亚及欧美。1905年获德国莱比锡国际博览会金奖,1915年获美国太平洋万国博览会上金牌。1949年以后,金华火腿快速发展,多次荣获国家金奖,产地金华也被国家命名为“中国金华火腿之乡”。金华火腿品牌之争始于上世纪80年代。1979年10月浦江县食品公司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了“金华火腿"商标, 1982年浙江省食品公司以“三统一”(即经营、调拨、核算三统一)为由,将金华火腿的注册商标收到自己的名下,并获国家商标局核准。 1984年浙江省撤销食品行业“三统一"管理体制,食品企业下放给了县、市管理,但注册商标却没有归还。为此,金华方面不断向省食品公司提出归还商标要求,20年的纷争由此而生。金华市曾经举行过声势浩大的“还我商标”活动,金华的众多生产厂家拒绝向省公司缴付金华火腿商标管理费,还向法院起诉,,是违法行为,也把金华拒绝缴费的厂家告到了法院。2002年8月国家质量监督检疫局总局批准对历史上辖原金华府的15个县、市(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生产的“金华火腿”实施国家原产地域产品保护。金华方面凭借原产地保护认为对方侵权,省公司以商标专用权为由诉金华企业侵权,纷争更趋尖锐激化,导致“金华火腿”产品的总体质量在旷日持久的纷争下每况愈下。特别是2004年发生的“毒火腿”事件,更是雪上加霜,市场一片萧条。在金华火腿整个市场萎缩过程中,因无法达到欧美市场的标准,只能通过第三地作转口贸易。而700年前马可•波罗带到欧洲的火腿制作技术在当地生根开花,如今年产量近700万余只,超过金华火腿若干倍,。
金华火腿路在何方?
既然谁也赢 不了谁,就应该 双方休战,和平谈判。有人提出由商标持有人浙江食品公司和金华当地的火腿企业作为发起人,组建一个新的股份制企业,成为金华火腿的龙头企业,共同面对世界市场,争取共赢。我们称之为“龙头企业带动之路”。这一条路能否走通,有待时间检验。就丽水市而言,还没有一家农业企业能担此重任。
著名的景宁金奖惠明茶,也曾经历过品牌纷争。惠明茶始于唐,距今近1200年。明、,“金奖惠明茶”,权作待客和兑换盐布之用。,开展研究。 1974年景宁县主管部门派茶叶专业技术人员到惠明寺村蹲点近十年之久,专门指导惠明茶研制和生产。1979年惠明茶正式投产,从此这一历史名茶重新获得新生。1989年景宁县农业局下属农工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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