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宁药采[2013]
招标编号:NYC/YP1301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保药品目录补充公开招标采购中标药品购销合同
(统一配送企业与中标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宁夏·银川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局监制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统一招标采购实施暂行办法》,为保证中标人为统一配送企业提供以下药品和伴随服务,确保统一配送企业为医疗机构提供
优质的中标药品配送及相关服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特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医保药品目录补充公开招标采购中标药品供货合同》。
宁夏回族自治区统一招标采购中标药品
供货合同
中 标 人: (以下简称:甲方)
统一配送企业: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统一招标采购实施暂行办法》,保证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中标药品和伴随服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4.购销、配送合同书和采购品种一览表
5.中标人与统一配送企业双方合同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顺序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中标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提供下述药品并及时运送至统一配送企业设在银川(地区)的配送中心库。
四、统一配送企业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及时接收中标人提供的下述药品,按照医疗机构的要求,及时配送到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向中标人付清每批次货款。
五、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可根据合同履行的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的补充条款。中标人和统一配送企业共同认可的有关协议修正文件,也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报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加盖合同签证章后,存档备案一份,双方各执一份。
中 标 人:(签章) 统一配送企业:(签章)
法 定 代 表 人:(签章) 法 定 代 表 人:(签章)
授 权 代 表:(签章) 授 权 代 表:(签章)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本合同签于 年 月 日
备案签证(签章):
一、 通用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统一配送企业结算货款时间
基本药物:医疗机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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