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单位代发工资账户备案表
单位名称:(公章) 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公章)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代发项目
备 注
1
2
3
4
单位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填表人: 备案日期:
注: 1、本表填写的账户范围为:预算单位在各银行开设的所有代发工资账户。
2、代发项目指:(1)津贴、补贴、奖金 (2)离退休人员补贴 (3)临时聘用人员工资 (4)其他。
3、账户变更应将原有账户与变更账户一并填列,并在备注中注明。
4、此表一式三份,一份预算单位留存,一份代理银行留存,一份支付中心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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