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18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和普通外科等10个专业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3》44号)《关于印发甘肃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审核办法的通知》(甘为医政函《2013》85号)等文件要求,省卫生计生委委托省普外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挂靠甘肃省人民医院)负责我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三、四级普通外科内镜技术准入审核工作。根据目前技术准入审核申请情况、经省卫生计生委批准,省普通外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8月10日在白银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召开“白银市三四级普通外科内镜技术审核现场汇报会”人员要求:(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于与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相适应的的临床专业。(2)、具有5年以上普通外科诊疗工作经验,具备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目前从事从事普通外科诊疗工作,累计参与完成普通外科内镜手术部少于200例。(3)经过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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