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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系列培训教材之一消防安全知识讲座.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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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消防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消防系列培训教材之一Date内容题纲第一篇消防安全意识篇第二篇消防工作组织领导篇第三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第四篇防火管理篇第五篇消防安全自查、自改篇第六篇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演练篇第七篇消防责任追究篇Date第一篇消防安全意识篇(一)消防工作方针(二)消防工作原则(三)消防工作义务Date(一)消防工作方针消防工作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预防为主”就是在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上,把预防火灾放在首位,立足于防,依靠社会各界,动员人民群众,调动各方力量,贯彻落实各项防火的行政措施、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在思想上、物质上和管理上真正实现以防为主,从根本上取得同火灾作斗争的主动权,有效地抗御火灾,减少火灾的危害。Date“防消结合”就是将同火灾作斗争的两个基本手段“预防”和“扑救”有机地结合起来,相辅相成,相互促进。防消结合必须建立在全面、有效做好防火工作的基础上,大力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以及其他形式消防队的火灾扑救能力,强化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搞好装备配备,从思想上、组织上、技术上做好各项灭火准备,一有火情,能够迅速有效地予以扑灭。Date(二)消防工作原则1998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的消防工作原则是:“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2008年通过的新《消防法》对原则作了修改,修改为“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这一原则是实行责任制的规定。“政府”、“部门”“单位”“公民”四者都是消防工作的主体,任何一方都非常重要,不可偏废,共同构筑消防安全格局。Date(三)消防工作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1、由于消防工作具有广泛的社会性,任何单位、个人都与之密切相关,火灾严重危及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给国家财产和公民财产带来严重威胁。因此,只有大家共同参与,真正齐抓共管,建立起消防工作的社会防御体系,才能增强抗御火灾的能力,减少火灾带来的危害。自觉参与消防工作,维护消防安全是现代公民的基本素质和基本公德。Date2、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所谓“有组织的灭火工作”是指在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组织或发生火灾的单位、部门组织带领下进行的救火工作。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在灭火工作中服从政府、消防机构或者有关人员的指挥,完成政府、消防机构或有关组织、人员交给的任务。应当注意的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组织未成年人参加灭火。另外,虽然本法没有明确规定,但对孕妇,老年人和有较严重身体缺陷的残疾人,一般也不应当组织他们参加灭火。这些人由于身体或者体力、智力上的缺陷,往往行动不便,不仅不能灭火,还缺乏逃避火灾伤害的能力。还要帮助他们,保护他们的安全。Date第二篇消防工作组织领导篇(一)消防安全责任制(二)消防安全责任人的确定(三)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职责(四)消防安全管理人的确定(五)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工作职责Date(一)消防安全责任制新《消防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为什么要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呢?大家都知道消防安全渗透在人们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各行各业以及每个人在消防安全方面应当各尽其责,是我国做好消防工作的经验总结。实践证明,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有利于增强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调动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做好消防工作的积极性,转变不正确的认识,提高全社会整体抗御火灾能力。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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