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工作管理规定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局长、书记副局长、及总工机关处室、,促进信息化建设的健康发展,保障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和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国家和上级单位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我局信息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以及在网络上运行的或未联网的所有信息系统(包括硬件、软件、数据等) 。,遵循“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组织建设”和“谁主管、谁负责、联合防护、协同处置”的原则,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理与技术并重、综合防范”的方针。,应当保障信息设备、设施的安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计算机网络和信息系统功能的正常发挥,保障信息的安全,维护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要综合平衡安全成本和风险,优化网络与信息安全资源的配置,实行网络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确保重点。重点保护网络以及关系到企业重大利益,电网安全生产运行等方面的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公司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危害信息系统的安全。。,逐级负责制度。。 。管理全局信息系统安全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并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规程、制度、指令、标准、规范,统筹本局网络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及相应规章制度的建立。, 组织制定信息系统安全策略,并负责组织实施。233确保局信息网的安全、可靠、稳定运行,保障各类信息在网上的正常运转,加强信息网的规范化运行管理,明确各二级单位及信息网络管理员的职责。。:。。。,对内负责我局中心机房及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和监控检查。、管理,及时进行系统更新,软件升级,定期杀毒,定期对重要数据进行备份,保证核心服务器、网络设备正常运行。,发现有害信息及时处理,确保内容合法、健康。,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管理、数据的备份与恢复,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落实防范整改措施。。,具体负责本单位内部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接受信息系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禁止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稳定、损坏企业形象的行为发生;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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