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体积混凝土的定义问题什么是大体积混凝土 ?目前国内尚无一个明确的定义,国外的定义也不尽相同。日本建筑学会标准(JASS5)规定:“结构断面最小厚度在 80cm以上,同时水化热引起混凝土内部的最高温度与外界气温之差预计超过 25℃的混凝土,称为大体积混凝土 ”。美国混凝土学会(ACI)规定:“任何就地浇筑的大体积混凝土,其尺寸之大,必须要求解决水化热及随之引起的体积变形问题,以最大限度减少开裂 ”。从上述两国的定义可知: 大体积混凝土不是由其绝对截面尺寸的大小决定的, 而是由是否会产生水化热引起的温度收缩应力来定性的,但水化热的大小又与截面尺寸有关。由于对大体积混凝土没有统一定义, 以截面尺寸来简单判断是否是大体积混凝土的现象比较常见,给工程带来不同程度的损失。例如:有些工程虽然厚度达到 80cm(或1m),但也不属于大体积混凝土的范畴,业主却要求 TRANBBS施工单位按大体积混凝土标准施工,造成不必要的浪费;有些工程虽然厚度未达到 80cm(或1m),但水化热却较大,施工单位却没有按大体积混凝土的 TRANBBS技术标准施工,造成结构裂缝,结果采取种种措施加以补救,又造成额外费用。另外,由于对大体积混凝土没有明确定义,某些书刊也滥用名称,例如出现: “超大体积混凝土”、“超厚大体积混凝土”、“特大体积混凝土”等不严格的名称。裂缝控制等级问题大体积混凝土允许不允许有裂缝 ?《混凝土结构TRANBBS设计规范》(GBJ10-89)中规定:“结构构件设计时,应根据使用要求选用不同的裂缝控制等级 ”,规范划分了三个等级:①严格不准裂缝;②一般不裂缝;③允许裂缝应限制宽度。一般非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 表面裂缝是比较普遍的,大体积混凝土由于其水化热产生温差形成温差应力,表面裂缝更容易产生,这些裂缝对于结构正常使用一般不会有影响。 但是,目前工程实践中普遍采用大体积混凝土不允许裂缝的标准,导致保养和温度控制措施复杂,额外费用较大。浇筑温度问题浇筑温度是指混凝土出罐后,经运输、振捣后的温度。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92)对浇筑温度作了如下规定:“不宜超过28℃”。此规定没有考虑到全国地方差异,例如上海、南京、武汉等我国南方地区 7、8月份高温季节施工大体积混凝土,若不采取特殊措施是很难达到这一要求的, 若采取措施就得花较大的费用, 因为大体积混凝土量大, 超过10000m3是很常见的。那么浇筑温度超过 28℃是否一定开裂呢?江苏常州市某些工程浇筑温度达到35℃,由于保温降温措施得力,也没有出现温差裂缝。南京、上海、武汉等地的某些大体积混凝土工程浇筑温度超过 28℃,个别工程达到 41℃,也没有出现危害结构的裂缝,据已交付使用的工程跟踪调查表明: 未发现结构安全和影响使用功能问题。因此, 对于浇筑温度的规范规定建议适当放宽或区别地方情况。内表温差控制问题《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04-92)对此也作了如下规定: “大体积混凝土表面和内部温差控制在设计要求的范围内,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温差不宜超过 25℃”。这里有三个问题标准不一致。表面温度的含义何处测温点数值代表表面温度 ?目前在具体执行中有三种情况:①在保温层下混凝土表面处的测温值;②混凝土保护层(一般为35mm)处的测温值;③是在混凝土表面下 100mm处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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