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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川县教育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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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川县教育局沐川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相关工作的通知各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学校:为保证2019-2020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确保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安全和食品安全,现就做好2019-2020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资金管理2019-2020学年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完整午餐”模式仍采取“4+x”(即专项资金补助4元/天,家长出资x元/天<目前小学3元、>)形式,每天午餐时向学生提供1盒200ml学生专用奶。各校采取预收费的形式,按月结算、结转学生伙食费,期末多退少补。在该学年中,各校不得擅自更改和突破标准。各校要加强财务监督管理,按时公示每周带量食谱,按月向教职工公布食堂财务运行状况,并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情况,及时报送营养改善计划月报表、学生实名制信息,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各校要以厉行节约、避免浪费为前提,按照食堂“零利润”原则,确保学生利益,同时要做好食堂成本核算,不得负债经营。加强采购管理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学校食堂所需粮油、牛奶由县教育局组织,委托沐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或社会代理机构按程序公开招标,实行“四统一”政府集中采购,即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各校应安排专人做好物资验收、入库、储存、出库等管理工作,做到先进先出、先产先出。学校食堂所需肉食、蔬菜、调味品、干货等,由各校成立的采购询价小组(学校行政、工会、教师、伙食团、膳食委员会成员,5人以上单数)和现场监督组(支部、教师代表,2人以上),按照《沐川县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原辅材料采购方案》(非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学校食品原辅材料采购参照执行)要求,分校开展询价(同乡镇学校或规模较小的相邻学校,可联合开展询价工作),实行定点采购。各校应随时调查了解食材的市场价格,并根据食材市场价格,定期、及时调整食材采购价格,以确保师生利益不受侵害。三、确保食品安全各校要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和即将颁布的《四川省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操作指南》要求,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进一步落实各岗位职责,确保食材进入学校食堂到进入学生口中每个环节都有人负责、有人监管。食材验收人员要切实把好食材“入口关”,严格按合同要求做好食材采购验收,严禁劣质、变质、过期及不符合学校采购要求的食品原辅材料流入食堂。库房管理人员要经常性清理库房,及时将变质、过期食品原辅材料无条件清除出库房并按要求销毁。每学期结束后,要做到零库存,并将库房清扫干净。各校要加强学生饮用奶的管理,一是要加强学生饮用奶库房储存管理;二是要强化学生饮奶过程管理,加强饮用牛奶好处的宣传,督促学生在指定的地点、规定的时间饮用,同时要告知饮奶时的注意事项,以确保饮奶安全。各校要在学年初调整好膳食委员会,共同参与学校食堂管理,提高食堂饭菜质量,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四、加强政策宣传各校要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取得学生家长、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要通过家长会、微信群等,向学生家长宣传:营养改善计划“完整午餐”不是“免费午餐”,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学生“改善营养”,家长该出的学生“吃饭钱”家长还得出。只有让家长明白了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目的所在,取得了家长理解、支持,“营养计划”这项民生工程、阳光工程才能持续、健康发展。五、严肃采购纪律各校在开展采购工作的过程中,必须严肃采购工作纪律,采购工作必须做到客观、公正、公平。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料定点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校开展食堂采购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凡未按程序办理或采取非法手段取得中标资格的供应商,一经查实,永久取消参与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的资格。食堂采购管理相关人员,在采购、验收过程中,不得徇私舞弊、吃拿卡要,违反采购纪律。对督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教育局将对相关学校及供应商予以全县通报,情节严重的报请相关部门按规定对相应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附:沐川县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原辅材料采购方案沐川县教育局2019年6月24日沐川县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原辅材料采购方案为推进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序、健康发展,根据四川省学生营养办《关于转发全国学生营养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学生营养办函〔2015〕9号)及国家、省、市相关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沐川县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食品原辅材料采购方案(修订)》进一步修订如下:一、采购原则客观、公正、公平,安全、健康、营养。二、采购品种采购品种是指由学校组织采购的肉食、蔬菜、调味品、干货等原辅材料。三、采购时间每年7月31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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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0-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