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江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9月1日发布BSZN-1020701—2016广告发布变更登记办事指南广告发布变更登记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区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等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单位(包括事业法人和企业法人单位)。二、审批条件变更广告发布登记应当具备条件广告发布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广告发布单位应当自该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受理地点: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兴江路城投大楼11楼(玉溪市江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办事窗口:玉溪市江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四、申请材料变更广告发布登记需提交材料序号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数量材料形式材料要求1《广告发布变更登记申请表》原件2份A4纸张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2与变更事项相关的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1份A4纸张复印件加盖公章五、审批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六、审批收费不收费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审批结果:准予发布广告登记通知书送达方式:直接领取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星云路西段八、咨询及监督渠道咨询电话:0877—8010270监督电话:0877—8011547行政审批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877—12310咨询地址:玉溪市江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星兴江路城投大楼11楼)投诉地址: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振兴街21号区政府审改办地址: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兴江路城投大楼811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下载地址:./jcqzfxxgk/jcqscjdglj/-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资料下载”直接领取:受理窗口十、本办事指南已经区政府审改办审核通过。办事指南的调整、修改必须经区政府审改办审核同意。附件1广告发布变更登记办事流程示意图提出申请审核申请材料符合不予受理情形需要补正材料当场告知不予受理发放《补正材料通知书》申请材料审核结果材料符合要求材料补正后符合要求受理审核(发放《受理通知书》)核准环节 不合格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在3个工作日内 合格作出批准决定 整改结果证件获取(在受理窗口领取)补正材料后仍不符合不予批准决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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