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高新区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的通知各部、局,市驻区各部门、单位,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各园区、办事处,各有关单位:《淄博高新区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已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9月23日淄博高新区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为完善殡葬保障制度,落实惠民殡葬政策,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减轻群众治丧负担,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指导意见》精神和《淄博市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一、基本殡葬服务免费对象 在淄博市殡仪馆办理殡葬事宜的下列人员,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一)具有高新区户籍的城乡居民; (二)与高新区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金一年以上、已办理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 (三)驻高新区部队现役军人 ;(四)尚未登记户口的婴儿(非法收养的除外);(五)公安部门认定的未知名尸体;二、基本殡葬服务免费项目(一)高新区域内殡葬专用车遗体接运; (二)馆内遗体搬运; (三)遗体消毒; (四)3天内遗体普通冷藏; (五)环保型火化炉遗体火化; (六)普通骨灰盒一个; (七)一年内金属全封闭架骨灰寄存。 以上免费项目是经由淄博市殡仪馆发生的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在结算殡葬服务费用时直接予以免除,最高免除标准为每具1440元。未发生的免费项目不折现、不折抵,免费项目外的其他服务费用由丧事经办人(指逝者的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或者单位机构,下同)支付。免费对象的遗体由市殡仪馆或殡仪服务机构专用殡仪车(经民政、交警、交通部门共同认证)接运。 三、申请程序符合规定的免费对象死亡后,丧事经办人需提供下列材料到淄博市殡仪馆办理基本殡葬服务免费手续。 (一)医疗机构(含疾病控制机构)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含《居民死亡推断书》)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二)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逝者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四)逝者为尚未登记户口的婴儿,需出具婴儿出生证明及其父母的身份证和户口簿;(五)逝者为驻高新区部队现役军人需提供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及军官证、士兵证或学员证原件及复印件;(六)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与高新区内企事业单位签订的生效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一年以上的缴费清单及逝者的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未知名尸体,由公安部门出具火化通知单。淄博市殡仪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符合条件的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