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旅游局汕旅办〔2017〕37号转发市文明办关于做好国庆假期文明旅游公益广告宣传的通知各区县旅游局、礐石风景区管理局,各旅游企业:现将《关于做好国庆假期文明旅游公益广告宣传的通知》(汕文委办〔2017〕6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几点要求,请务必贯彻落实。一、高度重视,切实落实文明旅游公益广告宣传各景区、酒店、旅行社等旅游单位要高度重视文明旅游宣传工作,要在本单位重要场所悬挂文明旅游宣传标语(标语附后)、布设文明旅游宣传牌、利用电子屏播放公益广告、分发文明旅游宣传单张等方式,切实加强国庆假期期间文明旅游公益广告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文明旅游宣传氛围。近日,我局将制作一批文明旅游宣传牌并补充分发到各重点景区、部分旅行社(见附件2),请各单位务必落实专人做好接收和安装工作。文明旅游宣传标语参考示范:。。。。二、落实整改,着力提升旅游环境和服务质量各旅游单位要严格按照《汕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场所考核标准(旅游行业具体要求)》(汕旅办〔2017〕22号)所列考核标准以及《汕头市实地测评存在的问题清单(旅游方面)》(见附件3)反映的问题,迅速开展排查和整改工作,着力提升环境卫生、秩序管理和服务质量等,向市民和游客展示汕头良好的文明旅游形象。三、强化督查,确保各项工作执行到位各区县旅游局要加强对辖区内旅游企业的督查检查,要对照存在问题,逐项督促旅游企业落实整改,要检查各旅游企业是否有设置公益广告、服务承诺、志愿服务岗、学雷锋服务岗、意见箱、意见簿、行业规范、劝告提示等,环境是否有序整洁,室内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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