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唐山市丰南区应急管理局.doc


文档分类:行业资料 | 页数:约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4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4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唐山市丰南区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服务指南一、事项名称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二、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第二十九条;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十二条;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4、《河北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细则》(冀安监管三〔2012〕146号);三、受理机构唐山市丰南区应急管理局四、审批机构唐山市丰南区应急管理局五、受理条件1、危险化学品单位依法进行生产、储存项目建设(港口建设项目除外);2、申请事项属本局权限范围;3、资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六、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七、优惠政策无八、申请材料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开始初步设计前,向与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一)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及文件;(二)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三)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和规划相关文件(复制件);(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制件)。九、办理时限法定45日,承诺45日十、监督方式电话监督:0315-8285761十一、责任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七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二)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三)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或者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四)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规定以外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十二、救济渠道1、向唐山市人丰南区民政府或者唐山市应急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2、向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十三、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十四、办公地址唐山市丰南区正苑大街9号行政中心1036室十五、办公电话0315-8285771十六、流程图

唐山市丰南区应急管理局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4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wxc6688
  • 文件大小46 KB
  • 时间2020-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