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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核发动车环保标志工作程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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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核发机动车环保标志工作程序一、办理对象本公共服务适用于本地汽车环保标志核发、外地籍汽车环保标志核发、环保标志常规换发、环保标志补发(含六年免检车辆)的单位或个人。二、核发本地、外地籍、常规换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工作程序(一),其中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适用于符合国I及以上排放标准的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和符合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压燃式发动机汽车,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适用于未达到上述排放标准的汽车。⑴动车所有人有效证件(原件);⑵机动车行驶证(原件);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注:本市籍号牌汽车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办法,依据环保达标车型查询系统的查询结果,符合国I及以上排放标准的点燃式发动机汽车,以及符合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港澳两地牌照汽车按本市籍号牌汽车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办法的原则。不符合上述条款规定条件的汽车核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二),符合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条件且需要在本市通过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测报告的可在本市申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⑴动车所有人有效证件(原件);⑵机动车行驶证(原件);⑶本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测报告(由机动车检测站出具(原件))。注: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与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验(年审)的期限一致。(三)(年审)的期限一致,有效期届满的,应在机动车年审时,凭所需资料到核发点申请换发。⑴动车所有人有效证件(原件);⑵机动车行驶证(原件);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⑷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测报告(由机动车检测站出具(原件))。注:已取得国家机动车环保标志并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使用。本市籍号牌汽车原环保标志不论有效期是否届满,均可在机动车年审时按规定申请换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四)、联系电话及地址⑴石基机动车检测站联系电话:84690911地址:番禺区石基镇罗家清河东路北63号⑵西环机动车检测站联系电话:34815330地址:番禺区东环街东环路158号⑶飘峰机动车检测站联系电话:84784241地址:番禺区大石镇105国道大石段643号⑷骏欣机动车检测站联系电话:84565508地址:番禺区大石街迎宾路“下沙煲”土名183号⑸安骏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34898008地址::30-12:00,13: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三、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损坏、遗失补发、六年免检类型的工作程序㈠、换领申请表(原件收取);(原件);(原件);(原件)。注:如环保标志损坏的需交回已损坏的环保标志。㈡办事窗口广州市番禺区机动车排气检测中心㈢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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