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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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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doc关于修订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基本原则(一)遵循高等教育规律,注重知识结构的科学性、合理性,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原则,重视学生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的学****及基本技能、基本素质、创新意识、实践能力的培养。(-)为培养学生较为深厚的人文素养、科学素养及专业素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一方面,要加强以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艺术等为主要内容的大学通识教育;另一方面,要在体现学科门类培养共性和特点的前提下构建学科的专业基础平台,即属于同一学科大类的各个专业,应该开设大体相同的学科专业基础课程,在此基础上整合并优化课程体系和知识结构。(三) 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在强化理论基础的同时,重新设计实践教学体系。强调实践教学是培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主渠道。坚持课内与课外教育相结合,进行课内课外、校内校外实践教学环节的统筹设计和安排,注意课内课外、校内校外环节的交又、融合与互补。(四) 坚持人才质量的总体品质与个性化培养相结合的原则。即以学生为本,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同时也要针对不同的学科专业和学生类型,为培养复合型、应用型等不同规格的高素质个性化人才创造条件。(五) 把握和不断创新大学教育教学方法,以重点讲授为主,避免满堂灌,鼓励采取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引导学生参与到教学活动中,培养学生自主学****的积极性和独立思考与分析问题的能力。(六) 既要学****和借鉴国内外其他高校的成功经验及做法,反映学科专业当前的最新进展及理论前沿,乂要从学院实际出发,开发出既符合高等教育一般规律,乂能体现学院及专业特色及优势的培养方案。二、 培养目标根据《高等教育法》有关人才培养层次的规定,以及学院定位及发展目标,学院本科专业培养FI标宜确定为适应社会需要的应用型专门人才。三、 学分与学时文科专业总学分建议控制在150-160之间,总学时控制在2400-2560之间(16学时/学分);工科专业总学分建议控制在170-180之间,总学时控制在2720-2880之间(16学时/学分。个别专业因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加1-5学分,由教学系部提交申请报告,教务处审核,主管院长审批。四、课程设置(一)课程结构及学分分配公共课在总学分中占37%,专业课占63%。必修课在总学分中占75%,选修课占25%。学分分配的具体情况:(1)文科专业课程类别学分数备注公共课公共基础课47-48包括军训、社会调查3学分。公共选修课10-12专业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66-72包括专业实验实践教学、实践教学周、学年论文、毕业实****毕业论文19-21学分。专业选修课27-28合计150-160(2)工科专业课程类别学分数备注公共课公共基础课53-54包括军训、社会调查3学分。公共选修课10-12专业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75-81包括专业实验实践教学、实践教学周、学年论文、毕业实****毕业论文39-42学分。专业选修课32-33合计170-180(二),一般应不少于要求开设课程的80%。个别“挂靠”在其他专业下的专业或专业方向,如公共事业管理(文化艺术管理方向),行政管理(企事业行政文化建设方向),其必修课应至少开出所“挂靠”专业60%的主干课。在此基础上,可适当开设若干门特色课程或优势课程。各专业开设的专业特色课程应不少于3门、10学分。开设微积分、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线性代数课程的经济类、管理类及工科专业,具体学时请与数学教研室协商确定。课程设置及开设学期的安排,要充分体现课程体系本身的科学性,注意课程之间的逻辑联系与知识衔接。课程一旦设定,不得在实施过程中频繁调整。专业课的设置适当前移,第一、二学期开设的专业基础课程每学期不少于两门。填写课程设置与教学进程分表时,不同学期开设的名称相同的课程应加以区分,如大学英语(一)、大学英语(二)等。(三)选修课公共选修课设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艺术、学院特色课程等模块,要求学生在学期间至少应修满12学分。木专业公共选修课的课源由专业所在教学系部负责组织,每学期应提供不少于3门、6学分的课程。专业选修课可按社会需求和学生需求设置不同方向的课程模块。学生原则上应在一个方向课程模块内选修课程,在此基础上,若选修学分不达标或学有余力,可在其他方向课程模块中任选课程修读。为了拓展学生的知识面,培养跨学科、复合型专业人才,学院鼓励学生跨专业、跨系部选修课程。。五、实验实践教学(-)文科类专业实验实践教学占总学时的比例应不低于15%,工科专业应不低于25%。(-)实验实践教学原则上应与理论课分开,单独设课。凡与理论课融合、且课时数达不到16学时的实验实践教学安排不能统计为实验实践课程,但可计算为实验实践课时。(三) 各文科专业至少应有两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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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0-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