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销返利的会计和税务处理解析平销返利,即生产企业以商业企业经销价或高于商业企业经销价的价格将货物销售给商业企业,商业企业再以进货成本或低于进货成本的价格进行销售,生产企业则以返还利润等方式弥补商业企业的进销差价损失。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平销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6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规定,商场收取的返还收入,应按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侓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目前较好的财税处理方法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9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综上可见,对于商场向供应商收取的返还资金,商场应由供应商出具红字专用发票。 商场应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进行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同时,商场在当期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第21行“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注明的进项税额”栏作进项税额转出申报。 供应商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凭此红字发票进行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供应商在当期增值税申报表上作为对销售收入的抵减额合并申报。实物返利的实务处理 相对于现金返利而言,实物返利的处理要复杂一些;供应商的实物返利应作如下处理:一是实物的视同销售;二是利润返还。完成利润返还与现金返还的处理一致,而返利实物的视同销售要计征增值税销项税额。在开具发票方面,也会涉及两份发票,一是折让的红字发票,二是视同销售的蓝字发票。 商场取得供应商红字专用发票(简称“票1”),凭《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及红字发票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同时取得返利实物的增值税蓝字发票(简称“票2”)抵扣联,按正常购进货物进行会计处理: 借:库存商品——平销返利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票2)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票1) 票1对应的进项税额,商场在当期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第21行“红字专用发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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