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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再审申请书范本.docx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2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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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再审申请书范本再审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汉族,职业,住址,电话。再审被申请人A: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汉族,职业,住址,电话。再审被申请人B: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汉族,职业,住址,电话。因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再审申请人不服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年月日下达的(2008)大民一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申请再审。申请再审的事由再审申请人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的规定。申请再审的请求 1、撤销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大民一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再审被申请人A的全部诉讼请求。 2、再审申请人的上诉及申诉费用由再审被申请人承担。再审事实与理由首先,原审法院与二审法院查明的事实有重大错误。再审申请人不是辽B12345轿车所有人,(2008)普刑初字第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认定辽B12345轿车所有人为再审被申请人B,,强行认定:再审申请人允许再审被申请人B购买的车辆登记在自己的名下,从登记生效的这一刻起,再审申请人与该车的权利义务不可分割。权利与义务统一,利益与风险共享是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哪有法院判车辆所有人只承担义务,不享有权利的?这是二审法院错误之一。其次,对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主体的认定,尽管我国法律尚无统一规定,但从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中可以解读:对肇事车辆的运行起控制支配作用、享有运行利益并符合交通事故侵权构成要件者才是赔偿义务主体。按照二审法院认定的“登记生效之日起,再审申请人与该车权利义务不可分割”,那么被盗车辆肇事的赔偿义务主体,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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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0-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