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兴化市纪委强化“制度、督查、协调”三项举措, 切实维护党纪政纪处分严肃性中共兴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近年来, 江苏省兴化市通过健全制度, 强化督查和协调沟通, 确保每一个违纪违法人员都能及时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有力维护了党纪政纪处分的严肃性, 增强了案件审理工作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 2009 年以来, 该市共处理违纪违法党员、监察对象 654 人,处分执行到位率达 100% 。一、强化制度建设, 构建党政纪处分工作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处分决定执行告知制度。纪检监察组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 及时将处分决定送组织人事部门和受处分人所在单位, 并告知处分决定宣布送达的期限和方式、归档手续及对职务、工资、年度考核、职务晋升的调整等相关事项。二是实行案件审理限期办结制度。对违纪人员的处分决定形成后 20 个工作日内, 必须与受处分人见面。组织人事部门和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必须调整好被处分人的职务、级别和工资等。在处分决定送达 60 日内,相关单位填写《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单》报市纪委备案。三是建立处分决定执行督办制度。市纪委对未按规定将处分决定书送达受处分人员、组织人事部门和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的,未严格执行回执签收制度的,或者处理不及时、处 2 分执行不到位的,下发督办意见书,要求及时作出整改。 200 9 年以来,共督办基层案件 23 件(次) ,提出整改意见 26 条。二、强化措施落实, 健全党政纪处分工作督查体系。一是坚持自查与互查相结合。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年底前对照《党政纪处分执行情况报告单》的内容进行自查, 次年三月, 由市纪委审理室牵头, 组织七个纪检监察工作室人员成立专项检查组, 以片区为单位相互交叉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坚持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定期开展“五查五看”活动:查《处分执行情况报告单》, 看处分决定是否送达到位; 查人事档案和工资表, 看受处分人职务和工资是否调整到位; 查阅案卷, 看受处分人员违纪所得钱、物是否足额退赔或收缴;查《案件查处督办意见书》, 看督办意见是否落实到位; 查处分决定, 看受处分人是否按期办理恢复党员权利和按期解除行政处分手续。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明确承办人跟踪, 并不定期进行抽查, 对降级、撤职、开除等重处分案件随时进行抽查, 直至处分执行到位。三是坚持专项督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市纪委组织相关部门每半年对纪律处分执行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执纪不到位、手续不完备等问题, 专人督办限期整改。对处分决定不执行或不按规定执行到位的, 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009 年以来, 先后有6名责任人因处分未按规定期限和要求执行到位受到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三、强化协作沟通, 形成党政纪处分工作整体合力。一是部 3 门联合,协作执纪。成立党政纪处分工作协调小组,由市纪委、组织部、法院、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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