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宗教团体许可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许可项目编号:行政许可3号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服务电话:86231327监督投诉电话:86243110(区公开办)办理地点:海陵区关帝庙巷20号宗教团体管理中心86231337(民宗局局长室)申请人申请宗教团体筹备组织申请报告,宗教团体换届申请报告宗教情况说明人员情况说明场所情况说明其他需要提供的说明申请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宗教团体管理中心受理审查(30天)当场作出许可决定决定许可或不予许可(召开局长办公会)批复不予许可,书面答复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准予许可的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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