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沙镇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办法一、考核原则坚持职责挂钩、任务包干、突出重点、量化考核的原则。二、考核内容工作目标年度考核内容分为岗位工作、日常工作、民主评议三块,其中岗位工作占40分,日常工作占40分,民主评议占20分。(一)岗位工作(40分)根据上级部门年终对各线各办的考核在全区的排名情况而定,在全区排名前10位得满分,10—15位扣2分,16—20位扣4分,21—23位扣7分,24—25位扣10分;全区排名前3位附加10分,4—6位附加5分;。如全区排名有并列的,则以中间值为准;如涉及一人负责多条线工作,则取平均值;无考核线人员,按本办人员平均分计;中层正职以本办人员平均分和本线平均分再加权平均计分;班子副职按分管线的平均分计。(二)日常工作(40分)机关干部按《日常工作月考核办法》的平均月考核分折合40分计算;驻村干部按《驻村干部考核办法》的平均月考核分折合40分计算。(三)民主评议(20分)(机关干部考核到个人)1、基层评议(10分)。年终由全体机关干部、各村书记主任和有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对全体机关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评议,以实际所得平均分计。(统计方法:去掉2个最高分和2个最低分后平均)2、班子评议(10分)。年终由党政班子成员给每一名干部进行评议,以实际所得平均分计。(四)附加分。1、各线在年终考核中获得区级先进个人的附加2分,市级附加3分,省级附加5分,国家级附加10分。先进加分以当年获得证书为准。2、调研文章在区级刊物发表的或获奖的加1分,市级加3分,省级加5分,集体课题参加人员共同加分。三、计奖办法1、考核奖金。考核奖金包括区、镇两级年终奖金,具体金额待定。2、考核结果作为评定级别、评比各类先进的主要依据。年终考核为优秀的,考核分必须在85分以上;70分(含70分)以上的定为称职或合格;60分(含60分)以上的,定为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60分以下的,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3、考核成绩突出的,按《公务员奖励暂行规定》予以申报奖励。廉政建设目标实行一票否决,本年度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取消考核奖。中共河沙镇委员会河沙镇人民政府二OO九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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