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学生赴国外游学协议书甲方:中山大学外国语学院乙方: (请填写:姓名、专业、学号、身份证号)乙方志愿参加甲方组织的国外游学项目,为使该项目顺利开展,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一、 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前往日本游学的项目,期限自2012年6月28日至2012年7月7日世,共垃天(自出国(境)之日起计算)。二、 甲方承担的责任:向乙方提供赴日游学方面的咨询。指导和协助乙方办理出国(境)手续。向国(境)外高校提供所需的有关乙方的材料。派出老师负责指导乙方在国(境)外游学期间的学****交流等事宜。5•督促游学项目合作机构(日中文化交流中心)在项目结束后一周内给每位学生出具项目费用正式发票。三、 乙方自愿参加本交流项目,并承诺履行以下义务:服从甲方管理,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游学准备工作。按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办理签证手续所需的材料。在国(境)外游学期间积极配合甲方派出人员的组织管理工作。在国(境)外期间,保证遵守中国法律对出国(境)交流人员的有关规定,遵守所在国(地区)的法律法规。由于乙方本人违法或不当行为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其本人承担。按照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容在国(境)外活动,承诺如期集体返回学校。在项目结束后15天内向甲方提交游学总结。四、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五、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广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六、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中山大学外国语学院代表签字: (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曰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日期:年月曰亲属声明本人已经认真阅读过前述的《中山大学学生赴国外游学协议书》, (学生姓名)与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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