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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考法律知识部分之民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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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验: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国考法律知识部分之民法2007年至2009年国考法律知识部分之民法民法知识民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非常重要的法律部门,凡是有涉及到法律知识考查的试卷,都会将民法列为考查的重点。公务员考试自然也不例外,自公务员考试有常识判断以来,民法的内容就常常出现在试卷上,而07年以后,国家的公务员考试只考查法律知识,则使民法更加成为公务员考试的重中之重,每一年的试卷上都会出现很多民法的试题。民法的内容比较庞杂,除了《民法通则》这部典型的民法典外,其他的诸如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担保法以及新颁布的物权法等等民事法律关系都在民法体系调整范围之内,在2007、2008年的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中,在常识判断部分都出现五道左右的民法题目,占总量的五分之一(常识判断部分共25题),从题量上也能看出民法这一部分的内容在公务员考试中的重要性。对民法这一部分的内容,复****的时候不应被其较多的内容吓倒,应该仍以民法通则为重点,尤其对其中民法理论的内容不应忽视,很多的题目在解题的过程中都会遇到与民法理论相关的内容,而且,某些商法及经济法的试题在解答的时候,如果能够熟练掌握民法相关理论,也将事半功倍。从近年来的试题看,通常对民法的考查每一部分都会有所涉及,如07年的国家考试就分别考查了一道婚姻法题目、一道继承法题目、一道担保法题目而08年则因为物权法的颁布,又考查了一道物权法的试题,从中可以看出公务员考试中对民法的考查是比较广泛的,考生在复****的过程中,要抓住主线,对民法重要的知识点作归纳整理、牢记迸熟练运用,对民法下属的各个部门都要掌握,诸如婚姻法、继承法的知识点也不应遗漏。 2007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第101题: 孙某委托吴某为代理人购买一批货物,吴某的下列行为中违反法律法规的是()。 A。吴某生重病,停止了购买货物事宜,并通知了孙某 B。及时将购买货物过程中的情况报告给孙某 C。经孙某同意,另行委托林某,办理购买事宜 D。与陆某恶意串通,以明显的不合理的高价格购入货物【答案】D。解析:《民法通则》中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这一题考查的就是民法的基本理论知识,代理是民事法律关系里比较常见的一种情况,对这一部分知识的应当弄清弄懂,而且这一部分知识脉络比较清楚,并不难理解,考生在备考复****的时候应记清记牢。 2007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第103题: 下列关于肖像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法人也有肖像权 B。公民的肖像权受到侵犯时,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C。使用公民的肖像,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规定进行 D。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答案】A。解析:肖像权就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与自然人相对称的。因此,A是错误的。本题考察的是法人和自然人的概念。这一题考查了民法中关于民事主体的基本权利的内容,这一部分也是民法基本理论中较为重要的一块,考试的复****是也应多加留心。 2008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第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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