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车辆租赁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二级单位外租车辆管理,施工管理部根据《设备工机具管理标准》的要求,起草了吉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车辆租赁管理办法》,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附件:车辆租赁管理办法二O—二年九月三日附件车辆租赁管理办法根据公司《设备工机具管理标准》的要求,公司二级单位及其项目部经公司内部协调不能满足生产车辆使用需求的,允许各分公司对外租赁使用车辆以满足生产管理需要。为明确车辆租赁的职责权限、细化管理要求,特编制本管理办法。“物”的租赁,出租方提供车辆及车辆档案,不包括驾驶人员服务内容。其中车辆档案包括《机动车登记证》、《车辆购置完税证明》、《车辆合格证》、《机动车行驶证》、《使用说明书》、《三包服务卡》、《保险单》等。,项目部外租车辆必须报分公司审批,审批内容应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排量、品牌型号、行驶里程、车龄等。(年检通过),满足施工生产要求,原则上使用年限不得超过6年,行驶里程不得超过15万公里。。合同内容包括车辆用途、使用期限、租赁费用及付费方式、车辆交接、担保方式、车辆维护和维修责任、车辆保险、风险承担、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5•外租车辆的费用划分使用费用由租用单位承担,包括燃油费、过路费、过桥费等,固定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包括修理费、保养费、保险费、车船税等。、三责险(20万元以上)、车内乘客险、盗抢险。7•租赁费用核算标准外租车辆租赁费用按如下公式计算:租赁
车辆租赁管理办法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