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工作职能一、基本职能:、政策和法令,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服务、为培养合格人才服务的思想,具体负责开展校内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专业发展,负责做好实验室的规范化管理,研究实验室管理体制或机制,拟定或制定相关的实验室规章制度、实验室管理文件或提出相关指导性意见;,协助做好实验室的年度工作总结和考核评估工作;、改建、扩建、搬迁、调整及其房屋等基本情况的相关数据,认真做好实验室建制的调整(新建、调并、撤销)工作;、省财政等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申报、项目实施及绩效考核等相关工作;,认真落实实验室建设任务;;,将实验室开放列入实验室建设规划中,全方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实验室开放,促进实验室对外服务工作;“西北师范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信息系统”仪器设备购置及实验室相关数据填报工作;,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做好各项数据的汇总、统计及分析的工作;,做好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及职称评定等方面的政策制订工作。掌握专职实验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的相关数据,协助学院做好实验技术人员的岗位培训、业务考核等工作;,督促并指导各学院做好实验室安全方面的日常管理,及时掌握各实验室的消防、用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特种设备等的安全状况;、环保方面的日常管理,准确掌握相关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危险生物制品及放射性物品等的存放、使用及排放情况,并按规定将排放情况上报省市环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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