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辅导讲座
第一章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基础知识
一、安全生产立法的意义:
二、安全生产执法的基本原则:
、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公正、公开
、尊重科学
三、我国目前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
、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
四、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范畴:
、法规和规章
第二章安全生产法
第一节总则
一、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二、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
: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三、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四、制定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主体:国务院有关部门应依法及时制定该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执行该标准。
第二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一、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
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负的职责:*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
、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素质及安全管理服务:**
、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设置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同上。
,应配备专或兼职的管理人员或委托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对于矿山、危化品单位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方可任职。
生产经营单位依照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服务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四、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或个人。
、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与其签订专门的协议或在合同中约定各自的职责。
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知识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