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友授权ERP认证培训中心
协议
文件编号:UCTC-UFXX/ XMPX/090608
用友软件培训教育事业部
用友认证管理中心
二〇〇九年
用友授权ERP认证培训中心协议
合同编号:UCTC-UFXX/XMPX/090608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甲方: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培训教育事业部厦门培训中心
(授权方)
单位地址:厦门观日路44号1楼邮编:361000
联系电话:0592-5898139
传真:0592-5898189
企业法人: 李福兴
签约代表:
乙方:
(申请方)
单位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企业法人:
签约代表:
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培训教育事业部厦门培训中心(用友认证授权培训管理中心)(以下简称
“甲方”)与泉州信息学院(以下简称“乙方”)与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拟申请成为用友授权ERP认证培训中心(以下简称“UCTC”)一事,达成如下协议,旨在通过专业化、规范化的市场运作机制,推动ERP管理软件在全国的普及应用,培养高水平的信息化人才。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愿望,经协商,就甲乙双方共建“用友授权ERP认证培训中心”一事达成以下协议,双方承诺履行协议中规定的各自职责。
第一条授权内容
1、甲方作为用友授权ERP认证培训管理中心(以下简称UCTA)授权乙方成为甲方下属的授权培训中心,业务范围限定在福建省泉州市用友授权ERP认证培训业务。此项授权为非独家授权B级业务。业务内容限定在基础培训“财务/供应链。
2、甲方授权乙方在上述指定地点行使本协议中授予的权利并履行协议中所规定的义务。
3、 甲乙双方在此确认,用友认证管理中心对UCTA和UCTC日常业务中所涉及的用友软件认证培训及其相关业务内容,拥有最终决定权和解释权。
4、甲方授权乙方为“用友授权ERP认证培训中心”,面向社会有关人员或院校学生开展基于“全国信息化工程师-ERP应用资格认证/ ERP职业能力认证/用友认证”的系统的、高质量的培训。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 本协议正式生效后,甲方即成为乙方的上级管理中心,对乙方所开展的用友软件认证培训业务享有监督管理权。
2、甲方有权利定期或不定期召集下属各UCTC成员(包括乙方)制定所属地区或行业市场的推广、宣传计划,组织编写各类作业指导书。
3、甲方有权利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乙方培训学员参加UCTC举办的各种活动。
4、 甲方有权定期对乙方的培训工作进行考核或不定期的对培训质量进行抽察,如甲方发现乙方有影响甲方声誉之情况并不能及时改正的消除影响,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对乙方授权,甲方对UCTC资格的授予和取消享有提名权。
二、甲方义务
1、乙方正式成为UCTC后,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安排参加UCTC指定的两名用友认证讲师资格培训课程和师资考试。
2、 甲方根据乙方的师资情况向乙方提供开设课程所必备的课件,如教师用书(包括教学大纲和讲义)、标准教材、考试光盘和考试大纲等相关资料。
3、 甲方有义务在乙方业务试运行阶段向方乙提供技术和市场支持。
4、 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相关业务的秘密性,未经允许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5、 甲方有义务将用友认证管理中心下发的UCTC资格证书、铜牌、各种发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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