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学****心得体会:社会治理体制创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共同富裕,推进社会领域制度创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共同富裕,推进社会领域制度创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以往,我们一直使用“社会管理”提法,《决定》则使用“社会治理”概念。由“管”到“治”,一字之差,体现出打造改革升级版的实质性变化。“管理”是管理主体对管理客体的单向度影响,突出的是公共权力在决策、执行、管理和服务方面的全面责任和全面主宰;“治理”则是特定范围内有关公共事务相关主体之间的多向度相互影响,突出的是包括了各类权力部门、公共部门,以及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对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平等参与关系。“社会治理”的提出弥补了原有“社会管理”内涵的局限,使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得到拓展。
社会治理体制创新的落脚点是促进社会参与。《决定》提出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调了社会力量在国家和社会事务中的地位和作用。提出“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理念,意
味着我国执政和政府模式的转型升级,意味着在国家公共事务中,除了执政党和政府之外,各类社会组织也将获得更多参与的机会。
社会治理体制创新的着眼点是改善和保障民生。《决定》提出,“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公平正义,改善民生,社会和谐,社会安全是社会治理的四个聚焦点。公平正义是社会有效治理的基本原则,改善民生是社会有效治理的根本基础,社会和谐是社会有效治理的重要表征,社会安全是社会有效治理的必要条件。将公平正义、改善民生、社会和谐、社会安全作为社会治理的聚焦点,既明确了社会治理体制的目标追求,又明确了社会参与的使命担当。
社会治理体制创新的着力点激发社会参与公共事务的活力。构建社会治理体制要求突出社会事务的共治,需要构建多元角色的参与格局和塑造平等协商的关系机制。我认为,为此《决定》提出了五个着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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