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供货协议
甲方:焦作光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天水长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为共同发展,加强甲乙双方的业务合作关系,经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业务关系
甲方确定乙方为其指定产品供应商,在甲方的产品中除其客户指定使用其他产品电器元件外,甲方所有指定相关产品采用乙方提供。
乙方所有产品:开关柜智能操控,多功能数显表,低压电动机保护,多点测温装置等。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指定产品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质保期内实行质量“三包”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进行生产或由此引起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退货。
(价格表详见附页,此价不包含乙方人员参与客户指定项目的产品)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则乙方按照其调整后正式发布的新价格表为基准,书面通知甲方,在此间甲方已经签订的购销合同仍按照以前约定价格执行。
。
,乙方在十五日内供货,若乙方不能履约,则乙方承担每日以6‰的逾期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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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货到后结清。三月一结,年底结清所有货款。以半年期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1. 甲方提供的指定产品型号规格不准确或甲方人为损坏导致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所有退货费用及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
,引起的事故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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