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pdf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1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14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14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该【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 】是由【青山代下】上传分享,文档一共【14】页,该文档可以免费在线阅读,需要了解更多关于【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 】的内容,可以使用淘豆网的站内搜索功能,选择自己适合的文档,以下文字是截取该文章内的部分文字,如需要获得完整电子版,请下载此文档到您的设备,方便您编辑和打印。:..〔2022年11月27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3号《海南经济特区平安出产条例》已由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11月27日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9年11月30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平安出产监督打点,预防和减少出产平安变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富平安,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开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出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经济特区内从事出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元、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出产经营单元〕的平安出产,适用本条例。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平安和道路交通平安、铁路交通平安、水上交通平安、民用航空平安、电力设施平安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三条出产经营单元是平安出产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加强平安出产打点,成立、健全平安出产责任制度,完善平安出产条件,确保平安出产。出产经营单元主要负责人对本单元的平安出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平安出产工作负责。第四条各级人民当局及其相关部分的主要负责人是平安出产监督打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平安出产监督打点工作承当全面带领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平安出产监督打点工作承当相应带领责任。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当局应当将平安出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规划与年度方案,成立和完善平安出产监管体系,应当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平安出产专项资金,用:..患整改等。第六条县级以上平安出产监督打点部分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平安出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打点,指导、协调、监督和查抄同级有关部分和下级人民当局依法履行平安出产监督打点职责。县级以上人民当局有关部分对其主管行业、领域的平安出产实施监管,负直接监管责任。第七条乡镇人民当局、街道处事处应当明确平安出产监督打点机构和人员,加强所辖区域内平安出产工作的监督打点,及时陈述和协助措置出产平安变乱,并打点上级人民当局平安出产监督打点部分委托的事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其地点区域的变乱隐患、平安出产违法行为和出产平安变乱,应当及时向本地人民当局或者有关部分陈述。第八条工会应当依法维护从业人员在平安出产方面的合法权益,有权提出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平安出产的定见和建议,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出产经营单元平安出产工作的民主打点,对出产经营单元的平安出产投入、平安教育和培训、劳动防护用品、作息时间、平安防护办法、工伤保险等情况进行民主监督,依法参加出产平安变乱查询拜访。第九条平安出产专业协会和其他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对出产经营单元平安出产工作进行指导,提供平安出产打点和技术咨询等效劳,加强行业自律。第十条各级人民当局及其有关部分、行业协会应当加强平安出产法律、法规和平安出产常识的宣传,增强从业人员和全社会的平安出产意识,提高出产经营单元和从业人员防范变乱的能力。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平安出产宣布道育,加强平安出产舆论监督。第十一条对在改善平安出产条件、预防出产平安变乱、参加出产平安变乱救援、举报平安出产违法行为、研究和推广平安出产科技、加强平安出产打点等方面取得显著成就的单元和个人,县级以上人民当局应当赐与表扬和奖励。第二章平安出产保障第十二条出产经营单元应当具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法定尺度规定的平安出产条件;不具备平安出产条件的,不得从事出产经营活动。:..第十三条出产经营单元应当按照本单元出产实际,成立健全平安出产打点制度。平安出产打点制度主要包罗:〔一〕平安出产责任制度和查核制度;〔二〕平安出产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三〕平安出产查抄和变乱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四〕具有较大危险、有害因素的出产经营场合、设备和设施的平安打点制度;〔五〕危险作业打点制度;〔六〕职业健康办法保障制度;〔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打点制度;〔八〕应急打点制度;〔九〕出产平安变乱陈述和措置制度;〔十〕平安出产奖励和惩罚制度;〔十一〕平安出产档案制度;〔十二〕其他保障平安出产的规章制度。第十四条出产经营单元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成立、健全平安出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平安出产制度和平安操作规程;〔三〕催促、查抄本单元的平安出产工作,撑持和监督平安主任及平安督导员开展工作,及时消除变乱隐患;〔四〕组织制定并实施出产平安变乱应急救援预案;〔五〕及时、如实陈述出产平安变乱,组织变乱抢救,配合出产平安变乱查询拜访;〔六〕每年至少一次向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陈述平安出产情况。:..第十五条出产经营单元应当具备平安出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出产经营单元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包管,并对由于平安出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缺乏导致的后果承当责任。出产经营单元应当将平安出产资金纳入年度财政方案,并在财政会计陈述中记载平安出产资金的投入、使用情况。第十六条出产经营单元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对其从业人员进行平安出产培训,并成立从业人员平安出产培训档案。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一〕对新录用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培训;〔二〕对换换工种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以及使用新设备的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平安出产培训;〔三〕对罢工半年以上从头复工的从业人员进行复工培训;〔四〕对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平安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平安出产重点单元的主要负责人、危险作业场合和接触危险物品的从业人员,应当参加具有相应资质机构进行的平安出产培训。出产经营单元安排从业人员接受平安出产培训,应当支付培训费用和培训期间的工资。第十七条以下建设工程在施工前,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平安预评价:〔一〕矿山和尾矿库及其配套建设工程;〔二〕出产、储存危险物品和使用危险物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建设工程;〔三〕大中型水库、大中型桥梁、中长地道、港口、民用航空、铁路、燃油燃气长输管道、火力发电、城市供气、大口径长距离顶督工程等平安风险较大的根底设施建设工程;〔四〕国家和省人民当局规定应当进行平安预评价的其他工程。前款规定的建设工程未经平安预评价或者经评价不符合平安出产条件的,有关主管部分不得准予工程施工许可。:..第十八条以下建设工程在验收或者投入使用前,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平安验收评价:〔一〕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建设工程;〔二〕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行业的建设工程;〔三〕国家和省人民当局规定应当进行平安验收评价的其他工程。前款规定的建设工程未经平安验收评价,或者经平安验收评价不符合平安出产条件的,不得通过验收或者准予投入使用。第十九条平安出产重点单元应当每三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对本单元危险因素进行一次平安现状评价,并将评价陈述报负有平安出产监督打点职责的部分存案。平安出产重点单元应当按照评价成果采纳相应的平安防范办法。第二十条出产经营单元对重大危险源应当采纳以下办法:〔一〕登记建档,对其运行情况进行全程监控;〔二〕按期进行检测、评估并采纳相应改良办法;〔三〕制定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按期进行演练。出产经营单元应当每年向地点地平安出产监督打点部分和有关部分陈述本单元重大危险源监控及相应平安办法的实施情况。平安出产重点单元应当配备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和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第二十一条出产经营单元应当对平安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调养,并按期检测,确保处于正常状态。维护、调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重要平安设备的检测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出产经营单元应当将检测陈述报负有平安出产监督打点职责的部分存案。省平安出产监督打点部分可以按照需要,规定各类平安设备按期检测的具体时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二条出产经营单元在有危险、有害因素的出产经营场合和设施、设备上应当设置明显的平安警示标记、说明,并采纳必要的平安庇护办法。:..平安警示标记必需符合法定尺度。出产经营单元应当按期查抄平安警示标记,及时整修或更换变形、破损或变色的平安警示标记。第二十三条出产经营单元应当按照规定采纳职业健康防护办法,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法定尺度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催促、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出产经营单元应当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查抄,并成立档案。存在职业危害的出产经营单元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检测和评价陈述应当向从业人员发布,并报本地平安出产监督打点部分存案。第二十四条出产经营单元进行爆破、吊装、撤除和高空、深基坑、地道、临边等危险作业,应当制订平安技术方案和应急办法,安排专人负责现场平安打点。从业人员进入可能造成窒息、中毒的洞室、井坑、管道、容器和船舱等场合进行作业的,出产经营单元应当提前进行检测,采纳通风、排气、防护、专人监护等平安办法。第二十五条因大风、大雨、大雾等恶劣气象条件危及作业平安的,应当遏制作业;因特殊情况确需作业的,应当采纳必要的平安庇护办法。作业环境温度超过三十七摄氏度的,出产经营单元应当采纳防暑降温办法,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和器材,并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第二十六条矿山开采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仗、民用爆破器材出产和经营企业应当投保平安出产责任保险。未按规定投保平安出产责任保险的,不予打点平安出产、经营许可证。其他出产经营单元可以按照实际需要投保平安出产责任保险。平安出产责任保险的具体实施方法,由省平安出产监督打点部分会同保险监管机构制定,报省人民当局批准后实施。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七条旅游景区〔点〕、会〔礼〕堂、博物馆、展览馆、藏书楼、体育场馆、公园、娱乐场合、宾馆、饭店、商〔市〕场、病院、机场、车站、客运船埠等公共场合的经营打点单元,应当包管经营活动所需的设施、设备符合有关平安规定,并履行以下平安打点职责::..〔一〕配备能够正常使用的应急播送、应急照明设施、消防器材和其他消防设施;〔二〕设置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记明显的平安出口和疏散通道,并保持畅通;〔三〕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并采纳平安防范办法;〔四〕确保场合实际人数不超过核定的容量。第二十八条举办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上大型活动的,承办者事先应当制定平安工作方案,并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大型活动的承办者应当对其承办活动的平安负责,落实各项平安办法,维护现场秩序,确保参加活动的人数在平安条件允许的范围内。需要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等建筑物、设施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平安尺度。为大型活动提供场合的经营打点单元,应当在活动举办前对其设施、设备进行平安查抄,保障设施、设备平安正常使用。第二十九条游泳池、海滨游泳场等游泳场合的打点责任单元,应当履行以下平安打点职责:〔一〕配备相应的合格救生人员和救生设备、器材;〔二〕设有能通不雅全场的监视〔指挥〕台、通讯联络播送设施和载有打点规则及其他必要事项的告示牌;〔三〕海滨游泳场应当设置明显的平安区域和危险区域标记。在因台风、暴雨、赤潮等恶劣天气或海水受污染等原因不适宜游泳的情况下,海滨游泳场应当公告禁止游泳,并进行巡逻,避免旅游者下水。第三十条旅游设施、设备应当符合法定尺度。旅游设施、设备投入使用前,旅游经营单元应当查对其是否附有平安技术尺度要求的设计文件、产物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查验证明等文件。登山,探险,漂流、冲浪、潜水、水上拖曳伞等水中和空中不雅光游乐,大型机械游乐等风险较大的旅游工程,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平安评价;平安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从头进行平安评价。未经平安评价或者经平安评价不符合平安出产条件的,不得开业或者运营。:..第三十一条旅游经营单元应当在有危险因素的场合、路段和有关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平安警示标记,在游乐工程主要出入口设置中外文对照的平安须知告示牌。旅游经营单元应当制定平安操作规程。旅游经营单元在涉及人身平安的旅游设施、设备每日投入使用前,应当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平安查抄,并对平安装置进行查抄确认。旅游设施、工程的操作或打点人员必需颠末培训后持证上岗。操作、打点人员应当指导游客正确使用游乐设施,及时纠正游客不符合平安要求的行为,排除变乱隐患;如遇游客发生平安变乱,应当当即采纳救援办法。第三十二条旅行社应当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在安排旅游者的游览活动时,旅行社应当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富平安的事项向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纳防止危害发生的必要办法。旅游车、船经营单元应当按期对旅游车、船进行维修和调养,包管其正常运行,在运营前进行全面的查抄。禁止旅游车船带故障运行和超速、超载驾驶。第三十三条出产经营单元接受中小学生开展实训、实****以及劳动技能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应当提供平安的设施、设备和平安实践条件,选派专业人员进行指导和平安监督。出产经营单元不得安排中小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超出青少年学生认知能力、身体承受能力和操控能力的危险性劳动。第三十四条教育行政主管部分在设置处所课程时应当将平安常识教育纳入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学内容。学校应当按照本地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变乱预防演练,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台风、地动、火灾等灾害变乱的紧急疏散演练。中小学校、幼儿园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应当符合平安客运条件,严禁超载、超速行驶。驾驶员和其他负责接送的人员应当掌握避险、逃生、自救方法,并包管所有学生平安离车。第三十五条在危险物品出产和储存场合的平安距离内不得设置居民区〔楼〕、学校、病院、车站、客运船埠、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合。已经设置的,地点地人民当局应当采纳办法,消除危险。:..第三十六条省人民当局按照平安出产和公共平安的需要,可以划定必然区域禁止升放孔明灯、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可能影响飞行平安的升空物体。第三章平安主任和平安督导员第三十七条出产经营单元应当配备平安主任,打点本单元的平安出产工作,并依照以下规定设置平安出产打点机构或配备平安督导员:〔一〕矿山、建筑施工单元和危险物品的出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元,应当设置平安出产打点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平安督导员。〔二〕前项规定以外的其他出产经营单元,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平安出产打点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平安督导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平安督导员。出产经营单元的平安主任可以由本单元的负责人兼任。平安主任和平安督导员应当按期参加业务培训,接受负有平安出产监督打点职责的部分的业务监督和指导。第三十八条出产经营单元聘用的平安主任应当身体健康,具有注册平安工程师资格或者符合以下条件:〔一〕矿山、建筑施工单元和危险物品的出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元聘用的平安主任,应当具有相关平安出产专业常识,且从事本行业平安打点工作满三年;〔二〕危险物品运输企业,船舶修造企业,冶金、有色企业,机械制造企业,建材出产企业,电力企业聘用的平安主任,应当具有相关平安出产专业常识,且从事相关行业平安打点工作满二年;〔三〕平安出产重点单元聘用的平安主任,应当具有相关平安出产专业常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一年,但本条第〔一〕项、第〔二〕项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四〕其他出产经营单元聘用的平安主任,应当从事相关工作满一年。第三十九条出产经营单元应当将所聘用平安主任的根本情况报地点地平安出产监督打点部分登记;对符合条件的,平安出产监督打点部分应当为其颁布《海南省平安主任证书》,并向社会公告;对不符合条件的,平安出产监督打点部分有权责令出产经营单元从头聘用平安主任。:..出产经营单元更换平安主任的,应当及时书面陈述地点地平安出产监督打点部分。出产经营单元应当在出产经营场合的夺目位置公示平安主任、平安督导员的姓名、通讯方式和职责。第四十条平安主任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落实本单元的平安出产责任制;〔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平安出产工作方案;〔三〕催促落实平安出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四〕对现场平安出产进行查抄,对本单元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打点,对发现的变乱隐患提出整改定见,催促落实整改;〔五〕发现有危及员工人身平安和设备平安紧急情况的,应当及时陈述本单元主要负责人;因特殊情况无法陈述的,有权决定员工暂停作业、撤离作业现场或者采纳其他应急办法;〔六〕负责本单元组织的出产平安变乱查询拜访,向本单元主要负责人陈述查询拜访成果并提出整改建议;〔七〕监督、指导平安出产打点机构或平安督导员开展工作;〔八〕每月一次将平安出产情况书面陈述单元主要负责人。平安主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平安出产监督打点部分有权书面责令出产经营单元予以撤换。第四十一条平安督导员应当在平安主任的带领下具体开展平安出产工作。平安督导员应当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第四十二条出产经营单元主要负责人对平安主任提交的有关本单元平安出产及出产平安变乱的陈述和建议,应当及时签署定见,并归档保留三年。第四章监督查抄与变乱措置:..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当局应当成立平安出产控制指标体系,与下一级人民当局、所属有关部分及平安出产重点单元签订年度平安出产责任书,对平安出产工作实行按期目标控制和查核打点。第四十四条负有平安出产监督打点职责的部分应当将以下单元列为平安出产重点单元,实行重点监督打点。〔一〕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出产经营单元;〔二〕存在重大变乱隐患的出产经营单元;〔三〕发生过较大以上出产平安变乱的出产经营单元;〔四〕发生出产平安变乱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者对经济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出产经营单元;〔五〕其他应当重点监督打点的出产经营单元。平安出产重点单元名录由省平安出产监督打点部分会同相关部分发布和调整。第四十五条负有平安出产监督打点职责的部分应当成立本行业和领域内重大危险源的评估、登记和监控制度,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第四十六条负有平安出产监督打点职责的部分在查抄中发现重大变乱隐患,随时有可能发生人身伤亡变乱或者重大财富损掉的,应当当即采纳应急措置办法,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合,遏制人员密集的活动,并在可能受到影响的区域内发布平安警示。对发现的重大变乱隐患,无法明确责任单元的,由地点地人民当局组织治理或者指定有关部分负责治理。第四十七条负有平安出产监督打点职责的部分应当按照法定尺度对旅游设施、设备和旅游工程进行平安查抄。旅游设施、设备和旅游工程没有国家和行业尺度的,省有关部分应当按照需要制定处所尺度。第四十八条旅游行政打点部分应当会同相关部分对所辖区域内的旅游平安风险进行监测评估,接受旅游者的平安咨询,及时向公众披露旅游平安和预警信息。第四十九条平安出产监督打点部分应当加强对出产经营单元作业场合职业健康监督查抄和职业卫生平安许可证的颁布打点工作,并组织查处职业危害变乱和违法违规行为。:..第五十条县级以上人民当局应当成立平安出产应急救援体系,制定本行政区域内较大以上出产平安变乱应急救援预案。县级以上人民当局应当成立和及时更新平安出产应急救援设备、技术专家等信息数据库,储藏和及时更新应急救援物资,培训应急救援人员,组织平安出产应急救援演练。第五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当局和负有平安出产监督打点职责的部分的负责人接到出产平安变乱陈述后,应当当即赶到变乱现场,组织变乱抢救。任何单元和个人都应当撑持、配合变乱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当条件。第五十二条工伤保险基金应当安排必要的工伤预防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合平安出产监督打点部分开展对参保单元的变乱预防与平安出产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第五十三条重大变乱由省人民当局负责查询拜访。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发生的较大变乱由本地市人民当局负责查询拜访;其他市、县、自治县发生的较大变乱由省人民当局负责查询拜访,或者由省人民当局委托市、县、自治县人民当局负责查询拜访。一般变乱由市、县、自治县人民当局负责查询拜访。出产平安变乱发生后,变乱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当局应当组织查询拜访组或者授权、委托平安出产监督打点部分等组成查询拜访组对变乱进行查询拜访。平安出产监督打点部分按照本级人民当局的授权,承当出产平安变乱查询拜访措置的具体工作。第五十四条各级平安出产监督打点部分与其他负有平安出产监督打点职责的部分应当成立平安出产信息传递制度。其他负有平安出产监督打点职责的部分和单元应当将出产平安变乱统计报表和平安出产许可证发放情况,按期抄送同级平安出产监督打点部分。各级平安出产监督打点部分应当按期向社会发布平安出产状况,及时公开严重平安出产违法行为和出产平安变乱的有关信息。第五十五条发生出产平安变乱造***员伤害需要抢救的,发生变乱的出产经营单元应当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到医疗机构,并预付医疗费用。第五十六条发生出产平安变乱造成出产经营单元从业人员和接受的劳务调派人员死亡的,死亡者的直系亲属除依法获得死亡者享有的工伤保险待遇外,出产平安变乱发生单:..90日内向其一次性支付出产平安变乱死亡补偿金。出产平安变乱死亡补偿金按照不低于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发。出产平安变乱发生单元投保平安出产责任保险的,保险补偿金视同出产平安变乱伤亡补偿金。保险补偿金低于出产平安变乱伤亡补偿金的,缺乏局部由出产平安变乱发生单元一次性支付。劳务调派协议约定由调派单元承当出产平安变乱伤亡补偿金的,用工单元在支付出产平安变乱伤亡补偿金后可以按照协议追偿。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平安出产重点单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负有平安出产监督打点职责的部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二〕未按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进行平安现状评价的。第五十八条出产经营单元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负有平安出产监督打点职责的部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依照以下规定并处分款。〔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四〕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九条经营打点单元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负有平安出产监督打点职责的部分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逾期未改正的,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第六十条举办大型活动的承办者或者活动场合打点者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导致发生平安变乱的,由负有平安出产监督打点职责的部分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平安责任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赐与处分、治安打点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一条游泳场合的打点责任单元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由负有平安出产监督打点职责的部分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逾期未改正的,责令遏制使用,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二条旅游经营单元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由负有平安出产监督打点职责的部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三条中小学校、幼儿园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由负有平安出产监督打点职责的部分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六十四条单元和个人在禁止区域升放孔明灯、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可能影响飞行平安的升空物体的,由负有平安出产监督打点职责的部分视情节轻重予以措置,对情节轻微的,赐与批评教育、警告;对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本条例未设定处分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已有处分规定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分。第六十六条负有平安出产监督打点职责的部分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赐与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六十七条本条例的具体应用问题由省人民当局负责解释。第六十八条在省内经济特区以外区域的平安出产,参照本条例执行。第六十九条本条例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14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青山代下
  • 文件大小941 KB
  • 时间2024-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