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鉴定异议申请书.docx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3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3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3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该【鉴定异议申请书 】是由【玉面小达摩】上传分享,文档一共【3】页,该文档可以免费在线阅读,需要了解更多关于【鉴定异议申请书 】的内容,可以使用淘豆网的站内搜索功能,选择自己适合的文档,以下文字是截取该文章内的部分文字,如需要获得完整电子版,请下载此文档到您的设备,方便您编辑和打印。判断异议申请书申请人:陶某,男,汉族,南阳市人,生于1966年11月25日,现住于南阳市紫色景苑32幢被申请人:中国xx通讯企业有限企业南阳市分企业,住处地:南阳市高新区982号负责人:易某职务经理申请事项:央求人民法院驳回被申请人的重新判断申请。事实与原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瓜葛一案,贵院已经受理并正在审理过程中,现被申请人申请对案涉工程的施工长度以及未完工的工程量等事项进行判断,现申请人对被申请提出上述申请拥有异议,原由以下:一、被申请人的判断申请已过举证限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凭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判断,应当在举证限时内提出”。很显然本案中被申请人的判断申请早就过了举证限时,故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被申请人的判断申请。二、该判断不拥有可行性。,贵院依据被申请人的申请依法拜托判断机构对案涉工程施工长度以及未完工的工程量等事项进行判断,但是由于案涉工程的特别性以及被申请人的原由,该判断机构在约两年的时间内未能作出判断结论,可见案涉工程客观上已不具备判断的可行性,故人民法院应依法驳回本申请人的判断申请。,工程情况已发生重要改变,好多判断条件已丧失,现在判断已不可以还原交付时工程的原貌。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道路改造的通知和运营商对该通知的几点建议,圆满可以证明涉案工程2004年完工实质交付并使用的事实。该项工程交付到现在长达近10年时间,此间工程路段经历多次南阳市政改造、旅行大会以及在使用中的改造等诸多要素,仅在2003年7月至2004年5月短短10个月之间,南阳市政1/3因城区道路改造,我企业有牵头单位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因路面改造对城区道路已建完工的管线更换井圈井盖和起落人孔井就达多次。现在如对该项工程进行判断,根本就不可以反响工程完工投入使用时的状态,不可以反响客观事实。:根本不存在。我企业与之签订的江油城区通讯管道施工合同商定修建20余管孔公里,经对方要求,我企业数次增添施工内容至凑近60管孔公里,增添工程量一倍多,此中因南阳市政改造造成18管孔公里报废并重修,当时的承建主体企业向之出具该路段重修开销报告和决算,该企业拒绝签收,并以各种原由要求对施工内容进行现场核实,从2004年到2013年,我企业就是由于多次轻信该企业“友善协商、不用诉讼、马上付款”的各种承诺而被骗被骗,共到现场核实建设工程量10余次,歹意浪费我企业人力物力,实属无耻刁难,以达我方无下限妥协。三、被申请人作为本案被告,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支付工程款,在2012年我企业起诉后,在一审二审联通企业多次以申请判断为借口,滥用诉讼权益,多次申请判断、时间到期后却放弃判断;我们有原由以为,联通企业有意延迟诉讼时间,歹意增添我们诉累,被申请人提出判断申请但是是为了歹意延迟诉讼,已达到其拒不支付工程款的非法目的。被告诉讼代理人也极大浪费国有企业的财富。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企业承建工程已实质交付建设方联通企业投入使用:(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瓜葛案件合用法律问题》第十八条: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商定或商定不明的,以下时间视为对付款时间:“(一)建设工程已交付的,为交付之日;(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完工结算文件之日;(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本案建设工程于2004年5月30日已经交付,显然合用第一条。2)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方法》的通知第十六条:发包人收到完工结算报告及圆满的结算资料后,在本方法规按限时内(500万以下,从接到完工结算报告和圆满的完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没有提出建议,视同为认同。2/3两方06年3月《会议纪要》中明确记录我方在交付工程时提交过竣薪资料,且对方未对竣薪资料内容提出详尽异议。案涉工程于2004年完工并交付被申请人使用,申请人在施工该工程中投入了巨额资本,到现在还欠付大批的资料费以及人工费,从工程完工到现在已十年有余,由于被申请人拒不支付工程款,以致了农民工聚众惹祸,给社会友善坚固产生了不利影响,同时也造成申请人的巨大资本压力和生活困难。联通企业在确实的事实眼前,多次朝三暮四,再次否定两方对已核实工程量的凭据所证明的事实,欺骗我企业近10年,现在又以相同的手段欺骗法院,列出新的原由再次延迟时间。故此,申请人央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被申请人的判断央求。申请人:南阳xx通讯工程有限企业2014年6月10日3/3

鉴定异议申请书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3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玉面小达摩
  • 文件大小14 KB
  • 时间2024-04-16